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NZZ******** 项目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云南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普洱片区戍边公寓建设项目施工招标 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中华人民共和国云南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普洱片区戍边公寓建设项目总建筑面积约为********.69平方米,建设住房322套,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为********.62平方米,地下车库及附属设备用房面积约为********平方米,并配套完成电梯安装(含采购、调试)、消防工程、人防工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电动汽车充电桩安****网、###路及铺装、绿化、围墙、大门等室外附属工程,具体内容以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为准。 合同履行期限:620日历天 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应符合法律法规关于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规定,联合体投标时须具备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扫描件电子版需放在投标文件中。协议书中应明确各方责任,且注明联合体牵头人。并满足以下要求(以下条款均只适用于联合体参加投标的情况):①联合体组成的成员不超过2家(含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本工程全面的组织协调管理工作。②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成员方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成员方确定资质等级)。③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④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并承担连带责任。⑤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进行认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中小企业有关政策: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本项目对符合规定的企业给予相应政策优惠支持。相关符合规定的企业应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予以认定。2.如投标人是小型和微型企业,给予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最终商务部分(价格分)增加3%的价格得分,计算方法为: 商务部分×103%。如投标人是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一家小微企业分包的,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40%以上的,增加2%的价格得分,计算方法为: 商务部分×102%。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3.监狱企业有关政策: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招投标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局****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有关政策:按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招投标活动时,应出具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按以下价格扣除幅度对报价进行扣除。5.落实上述政府采购政策说明:(1)投标人同时符合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小微型企业的,在报价上不重复享受政策优惠(按优惠幅度最多一条计算);(2)若中标人属于上述鼓励政策的,应提供的证明文件为《中小企业声明函》;向小微企业分包的,还应提供明确合同份额的《分包意向协议》。**将随评标结果同时公告其《证明文件》;(3)依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法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投标人资质:建筑业企业资质_施工总承包_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_三级及以上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当前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资质条件。项目负责人资格:注册建造师_二级注册建造师_建筑工程(或)注册建造师_一级注册建造师_建筑工程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1)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的注册单位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证企相符)(2)拟派项目经理须是投标单位人员,须提供与投标单位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及2025年5月至投标截止之日任意连续三个月由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如为退休返聘人员,可不提供社会保险证明,但须提供有效的退休证明文件及投标单位与其签订的返聘合同;若为联合体投标,拟派项目负责人需为牵头单位人员。技术负责人:(1)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2)拟派技术负责人须是投标单位人员,须提供与投标单位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及2025年5月至投标截止之日任意连续三个月由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如为退休返聘人员,可不提供社会保险证明,但须提供有效的退休证明文件及投标单位与其签订的返聘合同;若为联合体投标,拟派技术负责人需为牵头单位人员;财务要求:2022至2024年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附注)【注:投标人若为事业单位的,则不需提供利润表;企业成立时间不满三年的,则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附注)】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注:投标人提供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须符合“财办[2022]32号”及“财会[2023]15号”的规定,由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对审计报告进行自动赋验证码,否则视为无效)(年份要求)有效的财务报表。人员配备要求:详见《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表》。信誉要求:(1)当前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2)未被“中国执****网(http://********/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3)根据《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云南###市政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十九条整治措施的通知》(云建质〔2023〕1号),对在云南省内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且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在云南省行政区域范围内不得参与新的招投标活动;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条件合格后,应当逐级向属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复核,经省级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准通过后,方可在云南省行政区域范围内参与新的招投标活动。其他要求:(1)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构建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长效机制的若干意见》(云政办发〔2017〕60号),投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必须按月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且项目实行人工费与其他工程款分帐管理。(提供承诺书)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提供承诺书)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3)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不低于后附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表”,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须为投标人本单位在职人员,须提供与投标单位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及2025年5月至投标截止之日任意连续三个月由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并提供无挂证行为承诺书,若存在挂证行为的,一经查实否决其投标或取消中标资格,并依法依规进行处罚。(证书有关情况可通过全###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s://********/,全国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平台https://********/,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从业人员培训管理信息系统https://********/###市区行政主****网站查询)。(4)信誉要求中第(2)、(3)条由**在开标当天查询并将查询结果截图提交评标委员会审查(若为联合体的,**对联合体的各成员均进行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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