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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高新区水环境综合整治2.0项目(第二批)-雨污分流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日期:2025-12-31 收藏项目

投资项目名称

珠海市高新区水环境综合整治2.0项目(第二批)-雨污分流工程

招标项目名称

珠海市高新区水环境综合整治2.0项目(第二批)-雨污分流工程施工

公告性质

正常

项目标段编号

E4404000001005836001001

标段(包)名称

珠海市高新区水环境综合整治2.0项目(第二批)-雨污分流工程施工

工期(交货期)

按招标文件详细工期约定执行

最高投标限价

78304174.06元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包括但不限于资质人员、业绩等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

■内地投标人必须具备: ■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 一 ]级或以上资质。 ■ ■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具有独立资质。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港澳投标人必须具备: □投标人具有珠海市(区)或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各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香港/澳门建筑及相关工程咨询企业备案认可书,备案业务范围为[ ]总承包[ ]级或以上资质。 □具有商事主体资格。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 一 ]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及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或□具有珠海市(区)或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各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港澳建筑及相关工程专业人士执业资格备案认可书,备案业务范围为[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和具有[ ]专业工程业绩(业绩要求: )(港澳专业人士适用)。 □投标人业绩资格要求:[ ]。 ■本项目非适宜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项目。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人。 □允许联合体投标人,联合体成员不能多于[ ]家。 □本项目适宜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项目,具体方式根据项目主管预算单位确定,具体详见《广东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实施细则(试行)》《关于进一步支持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的通知》(珠发改体改〔2024〕21 号): (1)□单独预留:投标人应属于中小微企业(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要满足)。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人。 □允许联合体投标人,联合体成员不能多于[ ]家。 (2)□其他预留方式项目: ①□大型企业与中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人,联合体成员不能多于[ ]家,其中联合体成员方中至少需有一家为中小微企业(提供《中小微企业申明函》,符合联合体资质标准要求)且明确承诺联合协议中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协议,作为投标人资格条件。 ②□可由大型企业参加投标并承诺按规定比例依法分包给中小微企业(符合分包规定),该承诺作为投标人资格条件审查。投标人为中小微企业(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微企业)则无需承诺。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人。 □允许联合体投标人,联合体成员不能多于[ ]家。 ■其它事项:[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不得投标;若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否则按否决其投标处理;注: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控股是指: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的50%以上的绝对控股、相对控股或协议控股;管理关系是指不具备有出资关系持股关系的其他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 2、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的规定,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电子证书使用时限为180天。 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社保参保单位须为投标人或投标人分支机构,若无法提供项目负责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前一月的社保证明材料或社保缴纳单位与聘用单位(注册单位)不一致或依法不缴纳社保,可按照珠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印发的《关于印发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核实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证明材料指引的通知》提供其他证明材料。]。 投标企业须具有以下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

投标人业绩要求

无业绩要求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珠海市高新区

资金来源

全部使用财政性资金

资金来源构成

政府投资:100%

招标范围及规模

[珠海市高新区水环境综合整治2.0项目(第二批)-雨污分流工程建设内容包括上下北、外沙、上栅社区等雨污分流工程及旧村供水管网建设工程,其中涉及新建污水管37072米,新建供水管网43714米,改造雨水立管46710米,新建2米×1.2米雨水渠440米]。 其他事项: 1.本项目是否属于符合国家标准规定的大型建设工程:□是/■否。 2.本项目是否属于适宜面向中小微企业项目:□是/■否。根据项目主管预算单位确定,具体详见《广东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实施细则(试行)》《关于进一步支持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的通知》(珠发改体改〔2024〕21 号)。 3.本项目是否属于支持珠海市“百千万工程”项目:■是/□否。具体详见珠海市“百千万工程”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珠海市“百千万工程”见典型出实效项目推进工作机制>和<2024年珠海市“百千万工程”见典型出实效项目清单>的通知》和珠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珠海市建筑业企业助力农房风貌提升工作方案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4.本项目是否属于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工程项目:□是/■否。

招标内容

[珠海市高新区水环境综合整治2.0项目(第二批)-雨污分流工程建设内容包括上下北、外沙、上栅社区等雨污分流工程及旧村供水管网建设工程,其中涉及新建污水管37072米,新建供水管网43714米,改造雨水立管46710米,新建2米×1.2米雨水渠440米]。 其他事项: 1.本项目是否属于符合国家标准规定的大型建设工程:□是/■否。 2.本项目是否属于适宜面向中小微企业项目:□是/■否。根据项目主管预算单位确定,具体详见《广东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实施细则(试行)》《关于进一步支持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的通知》(珠发改体改〔2024〕21 号)。 3.本项目是否属于支持珠海市“百千万工程”项目:■是/□否。具体详见珠海市“百千万工程”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珠海市“百千万工程”见典型出实效项目推进工作机制>和<2024年珠海市“百千万工程”见典型出实效项目清单>的通知》和珠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珠海市建筑业企业助力农房风貌提升工作方案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4.本项目是否属于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工程项目:□是/■否。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下载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

获取纸质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公告发布之日起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6年01月21日 0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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