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甘肃省酒泉市祁连山北麓肃北阿克塞片区水源涵养与生态保护修复项目(阿克塞县2025年)监测评估
2、实施单位:阿克塞哈萨克族自治县林业草原事务中心
3、项目地点:阿克塞县
4、项目内容:
连续三年对甘肃省酒泉市祁连山北麓肃北阿克塞片区水源涵养与生态保护修复项目(阿克塞县2025年)进行监测及评估,收集相关资料,科学、客观、准确的分析评价项目实施后水源涵养与生态保护修复效果,监测评估过程中出具过程性报告,最终编制工程效益监测评估报告。(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5、标段划分:本项目监测评估划分为一个标段。
6、质量要求:符合招标人需求及国家相关质量标准。
7、招标范围:经审查合格的本工程施工图设计范围内的所有施工内容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施工的监测评估服务。
二、投标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中国林业工程建设协会核发的林业调查规划设计甲级资质;
2、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林草行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投标人须提供2025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者法定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文件;
4、投标人须提供2025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相关证明(若为免税企业或没有发生业务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投标人须提供2024年度经审计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投标截止日近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6、投标人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结束之日止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或下载的报告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9、本次开评标不提交资质原件,实行投标人承诺制,需装入投标文件。由投标人对所提供人员资质等情况的真实性进行承诺。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文件;若在评审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作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按相关规定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同时将该投标人计入失信人员名单并进行网上通报,限制其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
三、投标人投标须知:(请登录)
四、发布公告的媒介:(请登录)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各投标人于2025年12月31日起(法定公休、节假日不除外)获取招标文件。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月20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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