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发公司2026-2027年度酒店健身器材集中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和方法
1.1招标条件
旅发公司2026-2027年度健身器材产品集中采购项目(编号:gkzb2025123000008)已具备招标条件,经中国融通旅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批准, 现对本项目实施公开招标活动,公开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招标竞争。
1.2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2.招标内容和范围
| 包名称 | 标的物名称 | 数量 | 计量单位 |
|---|---|---|---|
| 旅发公司2026-2027年度酒店健身器材集中采购项目 | 健身器材 | 1 | 项 |
项目交货期为:供应商在中标后须与集采平台对接完成产品上线。订单下达后 30 个日历天内送达指定地点并完成卸车。
交货地点位于:……
货物质量标准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如下: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招标文件规定。
其他:(1)采购类型:物资类。
(2)招标规模:本项目预估采购规模635万元(含税),预估采购规模为招标人各成员酒店2年采购总量的预估值,供货以各成员酒店的实际订单采购量为准,不含税单价在协议有效期内无论任何原因均不得调整(除已约定的价格调整外)。招标人不承诺最终采购总额达到预估采购规模,不设置单批次最低采购量。
(3)本项目合同期为2年。
(4)本项目不划分标包,本项目中标供应商数量为1名。
(5)本项目设总价最高限价635万元(含税),单价最高限价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应商含税总价及含税单价报价超过含税总价、含税单价最高限价的投标将被否决。
(6)为中国融通旅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及各成员酒店提供酒店健身器材产品供货、物流等相关服务,报价包含提供服务的一切成本和费用、管理费、利润和税金,以及采购合同中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风险,供应商所报产品价格为招标人工地(现场)到货价,包括但不限于所订产品的制作、供应、包装、运输(含保险费)、安装、抽样检测、税金(增值税率【13%】,随国家税率变动调整综合单价)、货到工地负责堆放至需方指定地点等所发生的一切费用,还包括因质量问题引起的维修和更换、技术指导和培训等费用。且全国范围内统一、有效,不因地区城市的差异,供货量大小而变化。协议期内,除本合同约定的价格调整因素以外,价格不作调整(包括但不限于酒店样板间零星采购、安装或送样),同时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报价需综合考虑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项目供货实施措施相关费用:
①提供制配图、安装图、安装说明书、保养说明书。
②对运营管理方员工提供必要的货物使用培训指导。
③提供质量保修期内需要的正常替换零配件。
④提供保修期内的检查、维修、保养、服务及测试。
此报价不包含网上商城服务费,若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网上商城收取服务费的,则在综合单价基础上增加平台服务费为实际供货价格,具体平台服务费费率以招标人另行正式书面通知为准。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资格要求
(1)营业执照:
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合法运营,且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财务要求: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供应商提供近三年2022年、2023年、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公司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自公司成立至今的审计报告),须提供财务审计报告的关键页,关键页包括1封面页、2审计报告正文页、3资产负债表、4现金流量表、5利润表、6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7会计师执业资格证书页)。加盖供应商公章。
(3)资质要求:
本项目允许健身器材品牌商或生产厂家或代理商进行投标。
【当供应商为健身器材品牌商时,须提供所投产品自有品牌证明】;
【当供应商为健身器材生产厂家时,须提供与品牌商的合作协议等资料,用以证明供应商为所投品牌的生产厂家及品牌商允许其进行代理销售】;
【当供应商为健身器材代理商时,须提供品牌商对参加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如有多家供应商拿到唯一授权则按照授权时间最晚供应商为准参标,其余供应商视为无效投标;若多个供应商的授权时间均为最晚,则该品牌商授权的所有供应商均为无效投标】。
本项目由中标单位直接签订合同并进行合同履约。
(4)同一品牌:跑步机与下面三款(椭圆机、立体健身车、划船机)中的一款必须为同一品牌。(以分项报价表为准)。
(5)业绩要求:供应商近三年(合同签订日期自2022年1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具有2个同类项目业绩(含以上第4条所投同一品牌中不低于1款产品的集中采购框架合同或单项供货采购合同)。
提供相关证明:合同首末页、采购内容页(可体现合同签订时间、供货内容等关键信息)、签字盖章页及成功履行合同的相关证明材料(提供其中一次供货的发票或发票及销货清单复印件;发票中有明细时,可以不提供销货清单;发票无产品明细时,需同步提供销货清单)。
同一个甲方的多个业绩视为同一个业绩。
供应商提供的业绩均须为供应商直接签订,不得为其投标的品牌商或生产商或授权经销商或其他单位签订。
(6)重大诉讼及仲裁案件和重大违法记录情况:供应商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5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诉讼及仲裁案件和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诉讼及仲裁案件是指标的金额超过100万元的诉讼或仲裁案件(以终审结果为准);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行政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10万元(含)以上金额的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承诺)。
(7)信誉要求: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https://www.plap.mil.cn)列入暂停、失信名单;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结果为准。(提供承诺,供应商提供以上相关网站查询截图,截图时间须在发出招标公告后。以招标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相关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查询结果未显示存在失信记录,视为评标时未发现不良信用记录)。
供应商未被列入中国融通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商业活动“黑名单”;未被纳入中国融通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停用审计发现问题中有关责任单位的通知》相关企业名录;未被列入中国融通旅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商业活动“黑名单”;供应商未与融通集团或下属子公司发生诉讼行为,近两年不存在挂靠和非法分包行为(提供承诺)。
与融通存在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融通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融通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融通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提供承诺)。
(8)关联关系: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提供承诺)。
(9)其他情形:法律法规或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提供承诺)。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2)与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为本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4)为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5)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6)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7)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8)产品侵犯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商业秘密及其他知识产权或合法权益。
3.3 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招标活动
联合体各方按照其分工协议,应当满足本条第3.1款规定的相应条件和要求;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存在本条第3.2款规定的情形;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提交投标文件,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招标活动。否则,相关投标文件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
从2025-12-31 17:30:00起至2026-01-13 17:30:00止(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手机:15010770853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chengjiao@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