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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泰锡常宜铁路下穿道路工程站前路与长江大道互通匝道子项(一期工程)施工项目YTXCYXC-SG1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日期:2025-12-31 收藏项目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盐泰锡常宜铁路下穿道路工程站前路与长江大道互通匝道子项(一期工程)已由泰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泰发改函〔2025〕151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泰州市交通运输局以泰交建许字〔2025〕00033号批准,项目业主为泰州市交通工程建设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泰州市交通工程建设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盐泰锡常宜铁路下穿道路工程站前路与长江大道互通匝道子项,匝道起自盐泰锡常宜铁路东侧,与现状站前路右转匝道顺接,下穿盐泰锡常宜铁路桥梁后上跨长江大道、站前路(长江大道西侧),止于现状长江大道半苜蓿叶互通匝道,总长度约902.9m。匝道设计速度40km/h,单向两车道,匝道标准断面宽度10.05m。根据建设计划项目分两期工程实施,一期工程实施长江大道以东段,长度约247.2m,二期工程实施长江大道以西段,长度约655.7m。

本次招标项目为站前路与长江大道互通匝道子项一期工程,下穿盐泰锡常宜铁路,实施过程中可能会与铁路施工交叉作业,包含I匝道拼宽,桩号范围IK0+290.429~IK0+372.641,总长82.212m;新建L匝道,桩号范围LK0+372.782~LK0+537.782,总长165m。一期工程项目概算为2688.59万元。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范围为一期工程,共设1个标段,即YTXCYXC-SG1标段,招标范围为上述工程实施范围内的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涵工程、交通工程等工程及其他附属工程的施工以及为实施上述施工所必须的临时工程及缺陷修复等。具体实施内容以施工图设计文件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3计划工期

10个月(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签发开工令为准),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承担本次招标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为:

3.1.1资质要求

(1)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指联合体中各方)必须是独立的企业法人,持有效营业执照,并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指联合体中各方)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1.2业绩要求

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指联合体中某一方)自2020年12月1日以来,至少完成过一个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的新建或改扩建一级及以上公路工程施工项目(不包含大中修、养护及局部维修改造工程)。

3.1.3信誉要求

(1)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指联合体中各方)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最近一次(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当日为准)的信用等级评价(施工类)为C级及以上级别;

(2)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指联合体中各方)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指联合体中各方)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1.4项目经理、项目总工要求

(1)项目经理资格条件(若为联合体形式投标,指联合体成员中某一方拟投入的项目经理)

①持有有效的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

②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或《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③2020年12月1日以来,至少担任过一个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的新建或改扩建一级及以上公路工程施工项目(不包含大中修、养护及局部维修改造工程)的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项目总工),拟投入项目经理的在该项目的履职时间超过合同工期1/2以上。

(2)项目总工资格条件(若为联合体形式投标,指联合体成员中某一方拟投入的项目总工)

①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副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注:公路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隧道(地下结构)工程、交通工程等专业职称。

3.1.5其他要求

(1)拟投入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无在岗项目,无在岗项目按下列原则认定(下述主要人员指项目经理、项目总工):

①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已在其他项目中作为主要人员任职,包括在已发出中标通知书或者签定合约的其他项目中作为主要人员的,应当视为有在岗项目;

②未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拟投入本项目中的主要人员在中标后可以从其他项目撤离的书面承诺,视为无在岗项目;

③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虽然项目尚未交工但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旦中标可以从其他项目上撤离的书面承诺,视为无在岗项目:

a.工程已经完工,经项目质量监督机构核验合格,主要人员基本完成职责,非投标人原因尚未进行交工验收的;

b.工程中标后半年内非中标人原因无法开工或停工半年以上无法复工等情况。

(2)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上述主要人员(项目经理、项目总工)须为本单位职工,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其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本单位的养老保险缴费明细【养老保险缴费明细需含缴费起止时间、缴费单位、缴费人员姓名并由社保机构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社保机构官网上打印件与社保机构出具的原件具有同等效力,缴费单位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投标人下属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缴纳的社保视为本单位)】。如因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补充通知》(建办市函〔2019〕92)规定的不认定为“挂证”6种情形、免征缓缴等特殊情况,应提供符合上述特殊情况和其他能够证明其上述人员为本单位自有人员的有效证明材料。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总数量不得超过2家,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独立参与投标的,投标人未同时参加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2月31日至2026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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