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金额(元):2400000.00元
采购需求:购置肺脾胃病科超声内镜系统1套,设备接受进口产品(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第七章采购内容及技术商务要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仁怀市中医院购置肺脾胃病科超声内镜系统
数量:套
预算金额(元):2400000.00
最高限价(元):2400000.00
保证金金额(元):1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购置肺脾胃病科超声内镜系统1套,设备接受进口产品(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第七章采购内容及技术商务要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合同签订后60天内设施设备安装交付完毕。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保证金相关信息
(请登录)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6年01月26日 09时00分三、公告发布媒体
(请登录)
四、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根据《遵义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整改提升工作方案>》(遵财采〔2022〕17号)、《遵义市财政局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的通知》(遵财采〔2022〕37号)文件规定,采购项目中标企业为小微企业(享受小微企业政策的)的,不收取履约保证金。2.根据《遵义市财政局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的通知》(遵财采〔2022〕37号)文件规定,对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面向小微企业价格扣除比例按20%顶格执行,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的价格给予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3.根据《遵义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整改提升工作方案>》(遵财采〔2022〕17号)、《遵义市财政局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的通知》(遵财采〔2022〕37号)文件规定, 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在投标中享受同等优惠,但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注: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中小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4.根据《遵义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整改提升工作方案>》(遵财采〔2022〕17号)、《遵义市财政局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的通知》(遵财采〔2022〕37号)文件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以当地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为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产品且投标供应商为代理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覆盖所投标产品)和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备案证明材料;2)投标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产品且投标供应商为制造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 (含登记表(若有)等附件)和医疗器械备案证书(凭证)。
五、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01月04日09时00分至 2026年01月15日 17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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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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