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连江县筱埕镇。
建设规模:拟建黄岐湾筱埕海域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工程,主要内容包括:修复大埕沙滩砂质岸线长度1173m,补沙面积6.46公顷, 补砂量8.7万m3;修复后澳沙滩砂质岸线长度414m,补沙面积2.06公顷,补砂量2.6万m3。另外,布设拦沙袋1道,长61m;排水改造两处;并进行生态退养,退养面积13.59公顷;布设围栏456m,监控4处。
2.2包件划分及采购范围:
本次采购内容为连江县黄岐湾筱埕海域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施工机械租赁,其中成交方需提供挖机3台,装载机3台,推土机2台。报价价款均不包含驾驶员工资,具体采购内容详见采购需求一览表。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采购项目设备租赁经验的企业,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财务能力要求:供应商必须是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
(3)资质条件要求:供应商提供的设备和操作人员需具备国家部门规定的各种有效证照,包括但不限于所有权证、机械安全证书、身份证、特殊工作操作证、上岗资格证等。
(4)体系认证要求:供应商须持有有效期内的IS0三体系认证证书(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5)其他要求:必须是中交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供应商库中的合格供应商,不接受被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和中交上海航道局有限公司列入限制交易黑名单、重点关注名单的供应商。
3.2出口管制合规。【供应商】知晓【中交上海航道局有限公司】被美国政府列入贸易管制名单的情况,承诺在本项目中拟提供给【中交上海航道局有限公司】的【产品/软件/技术】不受美国《出口管理条例》及美国其他相关出口管制规定的管制。【中交上海航道局有限公司】从【供应商】获取【产品/软件/技术】的行为不会违反美国出口管制的相关规定。
3.3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3.4单位法人代表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报价,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视为无效。
3.5 至报价截止时间,若供应商出现以下情况,其报价将被拒绝:
(1)被省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取消采购项目所在地的报价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经营异常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4.询比文件的获取
4.1 询比文件领取时间:2025年12月31日15时30分至2026年1月4日15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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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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