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2025年深圳电信坪山区次要干道视频监控项目集成服务采购(标段一、二)招标公告 - 采购与招标网权威发布
首页 > 招标信息 > 2025年深圳电信坪山区次要干道视频监控项目集成服务采购(标段一、二)招标公告
2025年深圳电信坪山区次要干道视频监控项目集成服务采购(标段一、二)招标公告
日期:2025-12-31 收藏项目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招标内容:本项目按项目招标,标段一主要工作内容为:提供二类视频点位网络传输链路改造及二类视频前端监控点位传输服务等;标段二主要工作内容为:提供二类视频点位集成及安装服务及二类视频前端监控点位集成运维服务等。

1)建设规模:

序号

项目名称

标段

服务内容

子项

预估费用

(不含增值税)

(人民币万元)

预估费用

(含增值税)

(人民币万元)

建设地点

所属行业

1

2025年深圳电信坪山区次要干道视频监控项目集成服务采购(标段一、二)

标段一

1407路二类视频点位网络传输链路改造

施工部分

289.834862

315.92

深圳市坪山区

信息传输业

2

4526路二类视频前端监控点位传输服务

服务部分

494.415094

524.08

3

小计

784.249956

840.00

4

标段二

1407路二类视频点位集成及安装服务

施工部分

207.412844

226.08

5

4526路二类视频前端监控点位集成运维服务

服务部分

340.311321

360.73

6

小计

547.724165

586.81

7

合计

1331.974121

1426.81

/

/

备注:(1)预估费用(含增值税):施工部分按增值税9%计算得出,服务部分按增值税6%计算得出。

……

2)招标范围:2025年深圳电信坪山区次要干道视频监控项目集成服务采购(标段一、二)。

3)质量标准要求:合格。

4)技术标准要求:符合国家和行业的相关要求。

1.2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1.3承包方式:包工不包料。

1.4标段情况:本项目划分标段,具体标段划分情况详见1.1条。本项目允许投标人同时中标的最多标段数为1个,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格式提供《中标意向承诺书》,否则招标人将按照标段正序进行推荐。

1.5★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为1331.974121万元(不含税)。其中标段一最高投标限价为784.249956万元(不含税),施工部分最高投标限价为289.834862万元(不含税),服务部分最高投标限价为494.415094万元(不含税);标段二最高投标限价为547.724165万元(不含税),施工部分最高投标限价为207.412844万元(不含税),服务部分最高投标限价为340.311321万元(不含税)。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或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后的修正价格超过投标最高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资质要求:

(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有效的国家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换发或颁发的资质证书根据资质对应关系按照上述原则认定。)

2.1.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3财务要求:本项目不要求。

2.1.4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近三年(2022年12月1日至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止)全国范围内的同类项目业绩,同类项目指视频监控服务类或视频监控施工类项目的相关经验。

备注:

(1)业绩按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名称、标的、签字盖章页);如提供框架合同,则须提供至少一份该框架合同下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订单/发票/甲方出具相关证明材料为依据;证明材料资料不全无法确定为同类项目业绩,不予认可。

(2)如法人参与投标的,法人或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的业绩证明材料均予以认可;如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则只认可该分支机构的业绩证明材料。

(3)合同原件备查,如评审时需要核查,接到正式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送达评标现场,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2.1.5项目团队要求:

标段一:

(1)投标单位企业主要负责人须取得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部门(住建厅)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2)本项目须至少配备1名具备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或机电工程专业)的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须取得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部门(住建厅)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证书,须提供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建造师注册证书”(一级建造师以及当地已实行二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并同期纸质注册证书作废的应提供有效期内注册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同时须提供项目负责人任职情况承诺函(格式详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

(3)至少配备1名现场项目负责人(需在附表1:项目管理机构人员组成表中列明);且须至少配备1名具有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部门(住建厅)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提供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承诺函,承诺在工程实施过程中每个施工现场至少配备1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4)至少配备2名低压电工、2名高处作业人员,并提供团队配备承诺函以及高处作业承诺函(格式详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

(5)供应商须在团队成员组成表中列明团队成员信息,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备注:

a)须提供项目负责人、现场项目负责人的社保证明(由税务局等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2025年6月1日以后缴纳的任一时间段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人所属单位为供应商)。

b)电工等特种作业人员须具有相关政府部门或机构颁发的有效的特种作业操作证,高处作业人员须具有相关政府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高处作业特种作业操作证。另须同时提供特种作业人员在相关网站的信息查询结果(显示姓名、作业类别、操作项目、有效期开始时间、有效期结束时间等信息)截屏打印件(加盖公章)。

c)项目负责人、现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三者之间人员不得复用,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B、C证)的企业名称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

d)如法人参与投标的,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人为投标人或投标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如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人为投标人或其法人。

标段二:

(1)投标单位企业主要负责人须取得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部门(住建厅)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2)本项目须至少配备1名具备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或机电工程专业)的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须取得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部门(住建厅)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证书,须提供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建造师注册证书”(一级建造师以及当地已实行二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并同期纸质注册证书作废的应提供有效期内注册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同时须提供项目负责人任职情况承诺函(格式详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

(3)至少配备1名现场项目负责人(需在附表1:项目管理机构人员组成表中列明);且须至少配备1名具有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部门(住建厅)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提供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承诺函,承诺在工程实施过程中每个施工现场至少配备1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4)至少配备2名低压电工、2名高处作业人员,并提供团队配备承诺函以及高处作业承诺函(格式详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

(5)至少配备16名项目维护人员,同时须承诺如中标本项目,项目服务期内,至少拟派4名维护人员在甲方指定地点提供现场保障服务。(须提供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

(6)供应商须在团队成员组成表中列明团队成员信息,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备注:

a)须提供项目负责人、现场项目负责人的社保证明(由税务局等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2025年6月1日以后缴纳的任一时间段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人所属单位为供应商)。

b)电工等特种作业人员须具有相关政府部门或机构颁发的有效的特种作业操作证,高处作业人员须具有相关政府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高处作业特种作业操作证。另须同时提供特种作业人员在相关网站的信息查询结果(显示姓名、作业类别、操作项目、有效期开始时间、有效期结束时间等信息)截屏打印件(加盖公章)。

c)项目负责人、现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三者之间人员不得复用,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B、C证)的企业名称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

d)如法人参与投标的,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人为投标人或投标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如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人为投标人或其法人。

2.1.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除外;

(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12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13)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12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4)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12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12月1日起)在经营活动中不得存在重大违法记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信用中国”公布的为准,重大违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较大数额罚款是指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200万元以上罚款)等行政处罚);

(16)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17)近两年(自2023年12月1日起)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的非中国电信项目发生施工类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且涉及人员死亡,或施工类较大及以上责任事故的;

(18)中国电信在职员工违规担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并参与采购活动的;

(19)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违反有关领导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管理规定,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参与采购活动的;

(20)中国电信领导人员离职或退休后三年内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任职、投资入股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参与其原任职单位采购活动的;

(21)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22)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供应商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供应商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1月1日00时00分至2026年1月6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1月21日09时30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手机:1301109113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fangting@zbytb.com

请注册或升级为及以上会员,查看招投标方式
来源:项目来源
会员登录

商务vip 6800/年 更多优惠

客服电话:010-88938205

  • 发布公告:发布专线--135 2255 3979
  • 找回密码:找回专线--135 2255 6159
联系客服

客服电话:13011091135

招投标项目咨询:微信扫码,咨询方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