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陕煤电力上高有限公司2×1000MW清洁煤电扩建项目四辅设备采购-包23:含油废水处理设备”已获批准采购,招标人为陕西煤业物资有限责任公司西安分公司,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陕西煤业物资有限责任公司西安分公司的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陕煤电力上高有限公司2×1000MW清洁煤电扩建项目四辅设备采购-包23:含油废水处理设备。
2.2招标编号:(请登录)
2.3项目概况:陕煤电力上高有限公司2×1000MW清洁煤电扩建项目位于江西省宜春市上高县芦洲乡。本期项目拟建设2×1000MW超超临界二次再热燃煤发电机组,同步建设烟气脱硫、脱硝、除尘设施,全厂实现废水零排放。
2.4招标范围:本次采购2台机组所配的含油废水处理设备及其所有附属设备和附件,含油废水处理设备的供货、备品备件、运输、相关服务、交货时间、交货地点及设备名称、型号等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2.5交货期:合同签订后6个月(具体交货时间以招标方通知为准),设备交货进度应满足工程进度的要求。
2.6质保期:第二台机组性能试验合格后1年。
2.7交货地点:江西省宜春市上高县芦洲乡陕煤电力上高有限公司2×1000MW清洁煤电扩建项目施工现场(车板)。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是中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的制造企业,企业法人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证明文件。
3.2财务要求:
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无被责令停业、暂停投标等情况,无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情况(以投标人加盖公章的承诺书为准)
3.3业绩要求:
运行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近年(合同签订时间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1份国内600MW等级及以上新建或者扩建火电机组的含油废水处理系统运行1年及以上业绩(不含改造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首页、供货设备清单页、签字页及用户证明材料(注明用户名称、工程规模等,并由用户盖章证明),提供的投运业绩须以投运时间为准。
3.4信誉要求:
3.4.1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及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人加盖公章的承诺书为准);
3.4.2投标人不得列入陕煤集团“失信供应商名单”且在公布期内的规定(提供承诺书加盖本单位公章)。
3.5其他要求:
(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投标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5年12月31日上午8时00分至2026年1月8日下午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4.2招标文件售价:8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张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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