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编号:M44
三、项目概况和招标内容、范围:
1.本项目概况:危险废物信息化系统建设。
2.本次招标内容及范围:具体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三卷采购需求。
3.项目预算(最高限价):586000.00元(不含税)
4.交货期/服务期:2026年1月15日-2026年4月15日
5.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四、合格投标人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成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注: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需要取得总公司的唯一投标授权,且总公司与分支机构只可一家参与投标,授权书明确投标人的权限范围,并提交独立法人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与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复印件)。
2.投标人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成立时间不得少于5年,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注:①如为事业单位,指开办资金。②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注册资金以总公司的为准。③投标人营业执照有注册资金的,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营业执照无注册资金的,需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
3.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相关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或者没有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的投标。(注:需提供投标文件格式《投标函》加盖公章。)
5.投标人须提供自2023年1月1日以来承接并完成过3项或以上危险废物信息化系统建设类业绩,且单个合同额不少于50万元。(①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包括合同或协议关键页复印件[须含甲乙双方名称、合同内容、合同金额、合同签订时间];②提供业绩合同协议的同时,提供以下任意一项资料:1、每份合同协议至少提供一份与该合同协议对应的结算发票(复印件)、一份银行结算凭证/单据(复印件),并提供通过登录“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查验该发票情况的截图。对应的结算发票、银行结算凭证/单据、查验该发票情况的截图三者缺一不可;2、验收报告。)
6.投标人应承诺2年内无重大事故或投诉记录。(需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7.若投标人曾经或目前存在如下情况,则视为不满足本次招标的投标人资格要求。若在投标或中标后阶段发现此类情况,招标人有权依据招标文件及合同相关条款取消其投标资格或终止与其签订合同。(需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1)在招标人或招标人所属集团供应商/承包商库中处于禁用状态;
(2)接受招标人或其所属集团审计部门调查(包括委托的外部审计),且该调查结果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情况;
(3)涉及招标人或其所属集团巡视巡察相关问题,且该问题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情况。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未涉及的内容不作为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依据。
五、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12月31日-2026年1月7日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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