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个人手机银行系统代销财富产品全流程存证项目。
二、项目简介
2025年监管部门发布《商业银行代理销售业务管理办法》,明确提出"全流程可回溯"的监管要求,规定商业银行需对其代销财富产品的销售全过程留痕,包括完整记录产品推介、风险评估、合同签署等关键环节的信息。本项目针对我行线上代销财富产品业务,把代销财富产品线上销售过程中产生的各类信息转化为电子证据存储在行内,电子证据数据经过哈希加密后,在第三方固化留存哈希加密值,为后续出现的法律诉讼提供证据依据。经过前期调研与分析,现已确定本项目工作内容,采购第三方机构的电子存证服务,实现行内证据哈希存证,且在发生法律诉讼时出具存证证明,增强我行电子证据的抗抵赖性,实现代销财富产品全流程存证可回溯的监管要求。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三、合格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一)合格投标人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有效的机构登记证明文件)。
2)投标人2022年1月1日起至今(以合同/框架协议项下有效期内订单签订日期为准)在六大国有商业银行总行、或十二家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总行、或二十家系统重要银行总行,提供至少一个三方存证服务(服务类型须包含信贷合同存证,或代销财富产品交易流水存证)项目案例或框架入围案例(提供合同/协议关键页,以及发票证明复印件。如果为总价合同,需提供投标人与最终用户直接签署的合同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采购内容页、付款条件页、签订时间及签章页)以及发票证明复印件。如果为非总价的框架协议,需提供投标人与最终用户直接签署的框架协议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框架协议的首页、采购内容页、付款条件、协议期限、签订时间及签章页)+框架协议下的有效订单凭证以及发票证明复印件。发票复印件需包含二维码,二维码需清晰支持扫描。可以提供合同/协议中一个付款阶段或批次的付款金额对应发票,无需提供全部发票。评标委员会有权根据评标需要,在评标现场对发票真伪进行查验。金额查验一致的标准为:合同金额及付款比例对应的金额后五位数值(不含角分),与发票金额后五位数值(不含角分)相符。如存在不一致的情况,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投标响应的实际情况以及澄清回复内容予以评判)。
3)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至少包括:审计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复印件清晰;如2024年财报未经审计,则提供2023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4)投标人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提供近6个月内任一期依法纳税和可获取的最近一期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证明(如不能获取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证明,须补充提供相关说明),其中依法纳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证明材料中“税种”内容需与前述缴纳要求相关)。
5)截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三张记录了本招标文件发售期开始后日期的页面查询结果截图)。
6)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3年内(从2022年1月1日起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重大事故,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有关“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行政处罚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的三张页面查询结果截图为准。
7)投标人和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在近3年内(从2022年1月1日起至今)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含企业名称和法定代表人)在“高级检索”“案由”“刑事案由”内选择“贪污贿赂罪”的查询结果截图为准(查询结果无行贿犯罪记录)。
8)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3年内(从2022年1月1日起至今),投标人及其关联实体(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子公司、分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与串通投标相关的违法记录,也未从事过任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行为(提供承诺函)。
9)投标人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为本项目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提供承诺函)。
10)投标人必须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得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次招标。
11)投标人须保证,招标人在其本国使用其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争议。如果有任何因招标人使用投标人提供的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提供承诺函)。
1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与全资子公司/由其控股的子公司,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
13)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招标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提供承诺函)。
1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5)截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列入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集中采购供应商禁入名单(以招标人内部禁入供应商清单为准)。
注:以上是对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须提供有效证明文件进行证明。
四、招标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2025年12月30日至2026年1月7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时,下午13:30至16: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2)文件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500元)。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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