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开发区申江项目二处大门开口蒸汽管道上改下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879974.56
最高限价(元):879974.56
采购需求:详见磋商文件第二章
标项名称:开发区申江项目二处大门开口蒸汽管道上改下工程
数量:1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本工程为长兴开发区申江项目二处大门开口蒸汽管道上改下工程,管径为DN400,包括范围是拆除原有架空热力管道,重新开挖土方、混凝土路面拆除恢复、新增架空管道、埋地管道、拆除部分钢材残值自行处置。招标范围为设计范围内的所有建筑安装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备注: /
合同履行期限:总工期30日历天。(其中,停汽施工期3天,施工单位须与供汽单位协调约定施工时间。)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磋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预留份额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三级(含)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或修理)许可证》承压类公用管道安装GB类GB(2)级及以上许可证书。
3.3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机电安装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安全生产任职B类证书。如在响应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采购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3.4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或修理)许可证》。
三、获取(下载)磋商文件
时间:/至2026年1月12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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