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DJKC-2025-012.项目名###路北###路###路)(一期)工程勘察物探3.预算金额:********万元4.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5.采购需求:详见谈判文件第三章。6.合同履行期限:计划开始时间:2026年1月19日,计划结束时间:2026年12月31日,该期间随对应工程项目相应调整,并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甲方有权对上述日期进行调整,乙方不得以此为由提出增加本项目合同费用或延误工期的要求。二、项目介绍:1.申请人的资格要求;A.一般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B.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 投标人资质:投标人须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乙级及以上)】资格。(2) 项目负责人资质: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谈判。C.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谈判。2)供应商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审查不合格:(1)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2)企业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3)响应文件中的重要内容失实或者弄虚作假;3)供应商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近1年内有行贿不良行为且被记录(以行贿人或受贿人的法院判决书认定,按首次公告发布之日推算,时间以判决书落款时间为准;行贿不良行为所涉金额在单份法院判决书中达到《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6]9号)第七条第一款规定金额的即行受限)的;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至首次公告发布之日未超过5年或有行贿不良行为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至首次公告发布之日未超过3年(以行贿人或受贿人的法院判决书认定,时间以判决书落款时间为准;行贿不良行为所涉金额在单份法院判决书认定中达到《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6]9号)第七条第一款规定金额的即行受限)的,一经发现,采购人将拒绝其投标或取消其成交资格。4)本项目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供应商失信被执行人情况以“****网站查询结果(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为准。2.项目情况介###路北###路###路)(一期)工程勘察物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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