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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正元氢能科技有限公司反恐怖防范系统-无人机反制系统购置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5-12-31 收藏项目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河北正元氢能科技有限公司、石家庄柏坡正元化肥有限公司、石家庄正元塔器设备有限公司采购项目已由 / 以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正元氢能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潞安化工集团化工板块2025年限额300万元以下零星工程及设备第一批计划 ,出资比例为 私有资金:100.00% ,招标人为 河北正元氢能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河北正元氢能科技有限公司反恐怖防范系统(无人机反制系统)购置项目。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合同履行期限:2026年3月31日前完成系统搭建,实行“边建边运行”模式,项目验收合格并交付招标人后再提供3年全周期技术支持与维护服务等。 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反恐怖防范一级要求,通过反恐一级达标验收。
2.2招标范围:本项目购置安装无人机侦察与反制系统1套,通过结合无人机、卫星遥感技术、地面传感器和人工智能,构建空天地一体化的智能巡检与动态监测系统,并于项目交付后提供3年全周期技术支持与维护服务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供货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相关主管部门核发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或河北省公安厅一级备案资质或地方一级施工资质或以上资质。(2)投标人须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3.1.2业绩要求:2022年11月1日至今,投标人至少具有一项类似反制系统的供货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以业绩合同为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否则视为无效业绩。(投标文件中附业绩证明材料扫描件,证明材料如不能明确反映得分依据,将视为无效业绩。)详见评标办法2.2.4。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以开标当天查询情况为准)
3.1.4其他要求:(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2)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将不能取得中标资格。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12-31 09:00 至 2026-01-07 17:00 (北京时间,下同), 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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