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人:国核铀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项目业主(或买方):国电投核安科技(重庆)有限公司立项情况:项目已立项。
项目资金来源:自筹,已落实。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广东廉江核电项目一期工程项目现场。
项目整体进度:
HIC 放射性检测装置计划于2027 年3 月1 日前货到现场。
2.2 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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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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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HIC 放射性检测装置 |
1 台套 |
注:详细供货范围见采购文件之《附件:2.技术附件》的技术规范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认真研读以下资格条件,若不符合条件者报名参与本招标活动,有可能出现的不利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本项内容均为实质性要求,如无特别说明,投标人均需满足,并须在投标人编制、提交的投标文件中进行明确回应。
3.1 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和响应履约能力;
(2)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网站查询为准),没有处于会导致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投标人近36 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4)投标人持有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或者同等标准的质量管理体系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6)投标人没有处于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未被列入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涉案“黑名单”;不接受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机构查办的涉法案件涉及到的行贿企业以及行贿人实际控制的企业。
(7)投标人没有处于国核铀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8)投标人没有处于国电投核安科技(重庆)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
围和处罚期内。3.2 投标人专项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设计、制造与招标设备相同或相近的设备的能力,在安装、调试和运行中未发现重大设备质量问题;对于必须通过强制性认证的产品需经过国家3C 认证; (2)是同一货物/产品(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唯一投标人(通用物资、生活用品、劳保用品以及系统集成产品配套供应商除外)。
(3)投标人近5 年内(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应具有至少1 个类似放射性检测装置相关供货业绩。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提供合同扫描件,至少包含合同首页、供货范围
页、签字页或交付证明文件);
(4)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本标段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6)其他要求:无
4.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5 年12 月31 日至2026 年1 月6 日23 时59 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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