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齐齐哈尔市分公司”的委托,对 “车险(家庭自用车)增值服务(代为送检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车险(家庭自用车)增值服务(代为送检服务)
2.2 预算金额:代为送检服务预算金额约为300万元
2.3招标控制价:
(合同包2)代为送检服务单价控制价100元。
2.4报价方式:以单价方式进行报价。
2.5服务内容:
(合同包2 )代为送检服务
保险期间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被保险机动车需由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实施安全技术检验时,根据被保险人请求,由保险人或其受托人代替车辆所有人进行车辆送检。
2.6服务期:1年,合同到期后根据履约情况、服务质量和效果进行评估。如双方无异议,可签订续约合同延续一年,总计服务年限不超过三年。
2.7服务地点:齐齐哈尔市境内
2.8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地方行业的合格标准
2.9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二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时间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
3.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信用中国网站公布的结果为准)
3.4投标人企业没有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信用中国网站公布的结果为准)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本项目兼投不兼中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时间:2025年12月31日至2026年1月8日
售价:500元/份 ,售后不退(最终到账截止时间为2026年1月8日17:00时)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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