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鼓山大厦基坑监测及上部主体结构监测已经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州市晋安区鼓山资产运营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福州市城乡建总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鼓山大厦基坑监测及上部主体结构监测;
2.2.
招标编号:FJ
2.3.
建设地点:福州市晋安区鼓山镇福马路北侧、前横路东侧。
2.4.
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人民币829803元。
2.5.
招标范围和内容:招标范围包括基坑监测、上部主体结构监测、周边道路及建筑物监测等内容。
(1)监测内容包括:水平位移基准网、竖向位移基准网、围护桩(基坑)顶部水平位移监测、围护桩(基坑)顶部竖向位移监测、土体深层水平位移监测、地下水位监测、支撑轴力监测、周边建筑物竖向位移监测、周边建筑物倾斜位移监测、周边管线竖向位移监测、周边建筑物及地标裂缝监测、立柱竖向位移监测、主楼建筑沉降观测、商业建筑沉降观测、主楼垂直度观测等。
(2)招标文件、设计图纸、监测方案规定的其它内容。
2.6.
工作周期及质量要求:基坑监测及周边房屋、道路监测周期从土方开挖至正负零土方回填结束;上部建筑结构沉降周期及垂直度监测周期至工程竣工时止;质量要求:根据相关工程进度分别完成各阶段的监测,满足项目质量要求,并提交各阶段监测报告,在监测工作结束后30日历天内提交监测汇总报告,各监测报告应符合国家现行规定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提供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3.2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格有效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甲级及以上资质,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3.3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证书,项目负责人应为本单位自有人员。
3.4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投标截止前,投标人(不包括其分支机构)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6投标截止前,投标人(不包括其分支机构)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7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 获取招标文件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2月31日12时00分00秒至2026年1月22日23时59分59秒……购买并下载电子招标(采购)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张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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