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概况:为尽快推进本公司创业街科研楼资产分割处置工作,保障各方当事人的权益,需采购相关的税务咨询服务工作。
1.2采购内容:
根据比选人的工作要求和时间节点,制定税务咨询和各环节应缴税费测算工作方案;根据比选人的要求评估项目税务风险,出具税务风险分析报告;根据比选人的要求,完成其他与项目相关的税务服务工作。
1.3采购金额:20万元(含税),一般纳税人税率6%、小规模纳税人税率1%。
1.4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天。
1.5服务地点:比选人指定地点。
1.6标包划分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7最高参选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最高参选限价为含税总价20万元,参选人参选报价等于及高于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2. 参选人资格要求
2.1参选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项目实施能力,营业执照合法有效,经营范围涵盖本次比选内容;
2.2参选人须具备合格有效的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证书;
2.3本项目要求参选人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4本次比选不接受“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gsxt.saic.gov.cn/)或“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 “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参选(参选人须提供该网站 “严重违法失信信息”的截图打印件)。
2.5参选人应遵守国家招标投标的相关法律法规;
2.6与比选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比选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比选;
2.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参选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比选项目参选;
2.8参选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①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重组、查封、扣押的;
②被暂停或取消参选资格的;
③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
2.9参选人应对参选文件的真实性负完全责任,若提供伪造文件,将取消项目参选资格。
2.10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11参选人中选后不得转包、分包,如经核查存在转包、分包行为,将取消合同并追究违约责任。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 比选文件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12月31日09:00时(北京时间)至2026年01月04日9:00时。
4.2比选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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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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