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编号:SC0
2.采购项目名称:泸州市江阳区龙眼产业全链条融合发展二期项目(冷藏库建设及龙眼设备提升项目)
3.采购人:泸州市江阳区黄舣镇观音寺村集体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二、资金情况
资金来源:省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方单位:江阳区农业农村局
预算金额:210000.00元(大写:贰拾壹万元整)
三、采购项目简介
观音寺村建设低温库1座100立方米及配套电力设施、采购低温库设施设备1套、保鲜库设施设备1套、烘干库设施设备1套、粉碎机1台、真空打包机1台等。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公告方式:本次竞争性磋商邀请以公告形式发布。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六、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磋商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磋商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供应商报名参与项目出现有损于交易公平性原则的行为,禁止参与本项目交易,包含但不限于以下行为:
1、不同的供应商的报名资料内容存在非正常一致;
2、不同的供应商的报名资料内容错漏之处一致;
3、不同的供应商的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4、不同的供应商的报名资料内容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个人编制;
5、不同的供应商的报名资料内容载明的项目管理班子成员出现同一人;
6、不同的供应商的报名资料内容相互混乱上传或混装;
7、不同的供应商的报名MAC地址或计价锁号相同的;
8、不同的供应商的报名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相关事宜;
9、不同的供应商的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10、不同的供应商聘请同一人为其报名提供技术或者经济咨询服务,但项目本身要求采用专有技术的除外。
七、磋商文件获取
(一)凡有意参加投标并符合资格要求的单位,请于2025年12月31日00时00分至2026年1月7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手机:1301109113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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