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宜黄县污水处理设施更新改造项目(第二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60590730.00元
最高限价:60590730.00元
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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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条目编号 |
采购条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采购预算(人民币) |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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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宜购2025F000109838 |
宜黄县污水处理设施更新改造项目 |
1 |
批 |
60590730.00元 |
详见公告附件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按甲方要求统一供货并通过初验,分点位完成安装并交付使用,(招标文件货物需求表及采购需求中表1的设备需在合同签订后5日内供货并通过初验,2日内安装完成。表2、表3、表4中的设备需在合同签订后10日内全部供货并通过初验,按甲方指定的点位进行更换安装作业,每个点位1日内安装完成。)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①如响应人是企业的(包括合伙企业)应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如响应人是事业单位的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如响应人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响应人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证明文件(实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不需单独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以上资料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响应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中国公民);②提供法定代表人(非企业单位的提供负责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江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或提供开标前二个年度内任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或在开标前三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在开标前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个体工商户提供开标前三个月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开具个人信用报告】;c.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书原件扫描或提供江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d.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保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提供江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e.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原件扫描或提供江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f.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投标人必须提供投标公司信用证明及行为记录: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须提供江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或提供投标人信用证明及中国政府采购网行为记录全部搜索结果截图打印加盖公章,如是自然人无须提供。)。特别提醒:截止时间前必须按以上要求将资格证明文件或资格承诺函上传至电子版响应文件中,响应供应商上传的材料必须清晰,如因清晰度影响评审由响应供应商自行负责,未上传或上传资料不全的,将视为无效响应。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3.1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划分,本项目属于:工业。3.2如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名录》中的对应产品认证机构出具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01月04日00:00至2026年01月09日23:30(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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