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采购项目名称:晋北160万左云中56.5万千瓦光伏建设项目35kV集电线路工程专业分包Ⅱ标段
1.2采购人:中国电建集团贵阳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1.3采购代理机构(如有):/
1.4采购项目概况:
山西晋北采煤沉陷区新能源基地项目(简称“晋北基地”)是为了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加大力度规划建设以大型风光电基地为基础、以其配套清洁高效先进节能的煤电为支撑、以稳定安全可靠的特高压输变电线路为载体的新能源供给消纳体系。该项目是国家推进“双碳”目标布局的10个大型风电光伏基地之一,也是山西省“五大基地”建设重点示范项目。在“依托沙漠、戈壁、荒漠地区建设大型风电光伏基地”的国家政策指引下,“晋北采煤沉陷区新能源基地”已由国家发展改革委正式批复。项目总建设规模10000MW。晋能控股晋北能源(山西)有限公司投资建设8000MW,项目分布在大同市区县,包括新荣区、左云县、云冈区、浑源县,其中风光发电6000MW,配套煤电2000MW,统筹配建新型储能。依托拟建设的“大同—怀来—天津北—天津南”1000千伏特高压交流输电通道送往北京、天津等负荷中心消纳,建成后预计每年发电量约270亿千瓦时。
山西晋北采煤沉陷区新能源基地晋北基地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总容量为500万千瓦,分布于大同市云冈区、新荣区、左云县共三个区县,项目以区县为单位组织建设,建设模式为工程总承包模式(EPC),其中:云冈区建设容量约170万千瓦、新荣区建设容量约170万千瓦、左云县建设容量约160万千瓦,通过220kV线路汇集至新荣500kV汇集站。
1.5采购方式:公开谈判采购
1.6成交人数量:1人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本标段为晋北160万左云中56.5万千瓦光伏建设项目35kV集电线路工程专业分包(包含直流侧339MWp范围内集电线路工程)Ⅱ标段作业施工内容,箱变至升压站开关柜(包含开关柜进线侧电缆接线及试验)所有施工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材料采购(甲供设备及材料除外),土建及安装工程施工,相关的调试、试验及验收等工作,最终满足质量监督、电网等相关部门的验收要求。
1.集电线路施工
(1)所有设备及材料采购(甲供设备及材料除外),采购人仅提供箱变(或箱逆变一体机)、电力电缆、电缆接头(高压电缆头厂家制作安装、低压电缆头由响应人制作安装),其余为完成本工程所需的其他一切设备、主材及辅材由响应人购买,响应人负责甲供设备及材料的卸货、转运、保管及现场成品保护;
(2)箱变(含基础施工)、接线(分接)箱(含基础施工)、电缆、光缆、电缆接头等相关设备安装、设备接地、标识标牌、防火封堵、调试及试验;
(3)地埋电缆及光缆施工,包含但不限于直埋电缆沟(开挖、铺沙、回填)、分支箱基础、施工便道、电缆敷设、盖砖、警示带敷设、接线(含光缆熔接)、防火封堵、电缆头安装、接线(分接)箱安装、警示桩预制安装、电缆及电缆接头试验、线路试验及调试等,桥架(含盖板)施工;
(4)架空线路施工,包含但不限于上塔电缆施工、分桩、土石方挖填、地脚螺栓与钢筋的采购及制安、混凝土浇筑、堡坎及排水沟的修砌、杆塔组立、杆塔倾斜监测系统、电缆敷设安装、架空线路安装、导地线及铁附件等金具的安装防腐、光缆熔接、线路调试及试验。
(5)为完成项目所必须的路径协议签订、竣工图编制等其他辅助工程。
(6)整条线路及设备的安装、调试、试验(满足电网要求)、并网调试及投运;
(7)架空线路穿越、跨越施工、协调及手续办理;
2.其他
(1)施工图纸中标明的其他工程内容,即便在招标范围内没有载明、工程量清单表中未列出,但为完成本标段所必须的实施项目(包含但不限于购买保险、资料整编、竣工归档等)及除甲供材料外所有材料的采购均由响应人负责。
(2)试验检测:需委托具有相应试验检测资质单位进行检测(检测内容包括:原材料、中间产品、构配件等),试验检测单位需征得发包人同意,检查验收等,并承担工程范围内质量监督检查相关协调费用;
(3)征租地:负责征租地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征地红线测量、土地测量、土地确权、地上附着物登记和清理、协调工作)并承担费用。负责征地红线内外所有征地工作及费用补偿(包含但不限于地面附作物的征租地费用、青苗补偿费、清理赔偿、坟墓迁改、合规手续办理);附着物清理(包含树木砍伐、拆迁、移坟等);施工场地地下管网线勘察(根据需要保护、迁移及赔偿);协调工作(征地及土地租赁协调、施工中的阻工协调等);
(4)负责本标段内质量监督、技术性方案审查、工程验收等一切完成项目所需的组织协调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项目调试、并网及生产准备工作;
(5)施工区域内(含弃渣场)环水保施工专业(标段内环保与水保工程措施、临时措施及植物措施的实施)并配合政府相关部门环水保专项验收,包含但不限于排水沟、浆砌石挡墙、沉砂池、施工临时用地的整理、弃土弃渣及排污处理及复垦;施工期安全文明施工(包含抑制扬尘,洒水等内容);
(6)临时工程:办公生活营区、加工厂、施工供水、场内施工用电、施工道路等(含临时用地费用、恢复费用、青苗补偿等)、施工期看护以及完成项目所必须的其他辅助工程。
(7)安全文明施工:负责本标段安全文明施工。
(8)为完成上述工作及并网发电所需的对内对外沟通协调、附属及辅助配合工作、手续办理、配合专项验收及竣工验收。
2.2计划工期:
2026年10月31日光伏发电设备安装分项调试完成;
2026年12月31日光伏阵列并网发电;
2027年3月31日工程整体移交生产;
2027年6月30日整体竣工投产。
实际开工日期以总监理工程师签发的开工令载明的时间为准。
2.3建设地点:山西省大同市左云县
2.4质量要求:
1.符合国家、行业、工程所在地规范标准要求,质量合格。
2.在竣工验收后20月内(不得超过缺陷责任期)取得“国家优质工程奖(金奖)”或“中国安装之星(中国安装工程优秀奖)”。
2.5标段/标包划分:共分一个标段
2.6其他补充(如有):/
3.资格要求
3.1本次采购要求承包商依法设立且其资质、财务、业绩、信誉、项目主要负责人等满足下述要求,并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相应能力。
3.1.1资质要求:满足以下2种任意一种(1)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且具备电力承装(修、试)三级及以上资质;(2)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电力承装(修、试)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承包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已通过年检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1.2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财务状况报表;
响应人连续近三年【2022年-2024年】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提供审计报告正文及三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审计报告正文需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及注册会计师签字盖章),成立不足三年的按成立后年份提供。企业财务状况良好(2024年盈利),且2024年企业综合纳税信用等级评为A级。
通过资格后审的分包单位须具备充足资金实力,应按要求提供验资证明(以自有资金为准),其账户资金不得低于5000万元。
【注】响应人须提供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和国家税务总局网站企业综合纳税信用等级查询截图。
3.1.3业绩要求:提供近年完成类似项目业绩;
1.响应人近年项目业绩须同时满足:完成1项集中式100MW及以上的光伏工程总承包(或施工)业绩。
2.项目经理近年完成2项集中式100MW及以上的光伏工程总承包(或施工)业绩。
【注1】近年指合同签订时间在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间。
【注2】资格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
(1)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承包范围及业绩要求的关键信息等内容);
(2)项目完成(完工)印证材料需提供:至少三方(建设单位、承建单位、监理单位)参与验收的《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或《工程试运和移交生产验收鉴定书》或《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如提供其他工程竣工验收印证材料需满足:①项目名称应一致;②验收容量应为全容量;③必须有明确的竣工日期(或时间)以及验收意见;④至少三方(建设单位、承建单位、监理单位)参与验收。
(3)至少一张与合同主体双方对应的有效发票【附发票及对应发票的“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或“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查询截图】。
(4)业绩合同未明确光伏项目类型为集中式的,须提供业主方加盖公章的证明文件。
【注3】项目装机容量或项目业绩规模以MW为容量单位指项目交流侧装机容量,若以MWp为容量单位指直流侧装机容量,直流侧装机容量应大于等于交流侧装机容量。【例】单项合同容量100MW指项目交流侧装机容量为100MW,如使用直流侧装机容量MWp为单位,其数值应≥100MWp。
3.1.4信誉要求:响应人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不良行为记录;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重组状态,没有国家有关部门所界定的腐败或欺诈行为。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响应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响应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响应人未列入晋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黑名单库。
3.1.5项目主要负责人要求: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或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须附使用期限内的电子证书,并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为本单位在册人员,须提供社保证明(投标截至日期前6个月内任意一次社会保险缴纳证明),且在本采购项目计划工期内不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
项目须配备安全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土建负责人、电气负责人等主要管理人员,每100MW配备的主要管理人员不得少于5人,且工作年限不低于3年,主要管理人员为本单位在册人员,须提供社保证明(投标截至日期前6个月内任意一次社会保险缴纳证明),且在本招标项目计划工期内不在其他在建项目任职。
3.1.6其他要求:.响应人提供近3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施工过的工程未发生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的承诺函,同时提供企业注册地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盖章的证明材料。
3.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其他要求:/
4.采购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5年12月31日至2026年1月5日17:00时(北京时间)下载采购文件。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1月9日9时30分整(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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