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G2531杭州至上饶高速公路(杭淳开高速公路)杭州中环至浙赣界工程(杭州段)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以交公路函〔2025〕341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浙江杭州杭淳开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上级补助及自筹,招标人为浙江杭州杭淳开高速公路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环境监测及环保专项验收服务第HJ01标段进行第2次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项目起点位于杭州市富阳区在建中环与金桥北路交叉处,设六家山枢纽互通与杭州中环G320、彩虹快速路进行交通转换,路线经富阳区银湖街道、富春街道、春建乡、永昌镇、新登镇、胥口镇、桐庐县瑶琳镇、分水镇、百江镇、淳安县临岐镇、文昌镇、左口乡、梓桐镇、姜家镇、汾口镇等,终于淳安县汾口镇与开化县大溪乡交界处,设淳开隧道顺接G2531杭州至上饶高速公路(杭淳开高速公路)杭州中环至浙赣界(衢州段),主线全长171.905km(不含先行标段11.237km、上跨湖杭高铁立交段0.200km、上跨杭昌高铁立交段1.070km),其中新建段长164.059km(富阳桐庐段86.982km、淳安段77.077km),利用G4012溧阳至宁德高速公路(千黄高速)共线段长20.783km。
主线共设桥梁58892m/124座(含互通区主线桥),其中特大桥24830m/11座,大桥32697m/97座,中小桥1365m/16座;隧道46115m/45.5座(淳开隧道按0.5座计),其中特长隧道15185m/4.5座,长隧道17948m/10座,中短隧道12982m/31 座;互通式立交14处,其中枢纽互通式立交5处,一般互通式立交9处,服务区4处,主线收费站1处,匝道收费站10处,监控通信分中心1处,养护工区2处,隧道管理站4处,以及配置必要的交通辅助管理用房和设施。
同步建设7条互通连接线共7.505km,其中公望街互通连接线1.165km,春建互通连接线 0.501km,新登互通连接线1.450km,分水西互通连接线0.984km,百江互通连接线1.295km,姜家互通连接线1.337km,汾口互通连接线0.773km;恢复建设富阳城区段高架下地面道路(G320)7.881km及公望街1.380km。
批复总概算为454.25亿元(含建设期利息),其中概算建安费326.86亿元。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为第HJ01标段。招标范围为G2531杭州至上饶高速公路(杭淳开高速公路)杭州中环至浙赣界工程(杭州段)K0+000~K44+000范围内的环境监测及环保专项验收服务,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本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及批复等文件要求的监测内容、监测频次,对项目建设施工前或准备期、施工期、竣工环保验收期开展环境监测工作,并按要求编制环境监测报告(包括噪声、水、空气等);
(2)根据本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及批复等文件要求,协助发包人做好环保设施“三同时”工作,编制建设阶段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对参建各方的环保工作开展进行技术交底与培训,审查施工单位制定的环境保护施工组织方案,提出审查意见,督促施工单位做好各项污染防护措施的落实;
(3)协助做好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环保信息公开与宣传等工作;
(4)组织参建各方环保知识与技能的培训,指导参建各方采取有效的环保措施;
(5)协助发包人开展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制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防控措施,排查治理环境安全隐患;
(6)在工程建设期和运营过程中,协助发包人处理环境污染投诉和信访事件,配合发包人做好行业主管部门的日常检查、专项督查和生态环保事件调查、处理等工作;
(7)项目完工后,检查工程各项环保措施落实和施工现场的环境恢复情况;
(8)项目投入试运营前,开展本项目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制定运营期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含环境应急资源调查报告和环境风险评估报告),组织专家评审,并协助办理备案手续;
(9)开展项目环保竣工验收调查工作,编制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组织验收会议(含邀请专家、验收报告技术审查),做好验收信息公开及验收备案等相关工作;
(10)环境监测、应急预案及竣工环保验收所需的其他提出合理化建议;
(11)协助办理报批或备案,为专项验收提供项目相关的一切资料,出具的监测报告应通过环保相关部门评审及一次性通过环保专项验收;
(12)协同土建监理单位开展环境监理工作,牵头编制环境监理报告;
(13)环境监测及专项验收所需的协助开展与行业管理部门的沟通,如环境监测数据报送,环保验收报备行业管理部门等其他技术服务工作。
2.3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全部工作内容完成且本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止。
3.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CATION_BIDDER">3.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通过省级及以上计量行政部门计量认证CMA证书(或省级及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资质认定或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资质认定)且认证(或认定)参数包含水、空气、噪声等环境检测指标。
3.2业绩要求:自2020年7月1日(以合同协议书或委托书载明的时间为准)至投标截止时间具有承担过①一条一级及以上新建(或改建或扩建)公路项目的环境监测业绩;②一条一级及以上新建(或改建或扩建)公路项目的环保专项验收服务业绩;(注:①②须同时具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须满足业绩②;若同一项目同时满足上述①②的要求,均予以认可业绩。)
3.3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1人,具备:1.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2.担任过一级及以上新建(或改建或扩建)公路项目环保专项验收服务的项目负责人;3.自2022年7月1日以来,无行贿犯罪行为。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所有成员总数不得超过2家;②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本项目承担环保专项验收服务工作的单位(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工作内容),③联合体中承担监测任务、出具监测报告的需具有省级及以上质量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CMA)且认证(或认定)参数中包含水、空气、噪声等。
3.5 每个投标人可在招标中对1个标段(合同包)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3.7其他:G2531杭州至上饶高速公路(杭淳开高速公路)杭州中环至浙赣界工程(杭州段)环境监测及环保专项验收服务第HJ02~HJ03标段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不得参与本次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6-01-01 至2026-01-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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