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动力系统实验室建设项目-康养科技园1#、2#、3#楼工程总承包(EPC)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水动力系统实验室建设项目-康养科技园1#、2#、3#楼工程总承包(EPC)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山东鑫宏康养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潍坊市坊子区北海路与八马路交叉口西南角。
2.2建设内容:本项目总用地面积59232.00m²,总建筑面积159338.70m²,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09398.00m²,包含康养护理交流中心25529.91m²,康养护理培训楼30120.05m²,康养护理办公楼18123.04m²,自理老人康养楼35580.00m²,燃气调压站45m²。地下建筑面积49940.70m²,容积率2.00,建筑密度35.64%,绿化率26.00%,机动车位1094个(充电车位547个,普通车位547个),非机动车位2188辆。
2.3项目投资总额:约72000万元。
2.4计划工期:
设计工期:45日历天内完成所有设计工作。
施工工期:建设期3年(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出具的书面开工通知为准)。
2.5招标范围:
2.5.1水动力系统实验室建设项目-康养科技园1#、2#、3#楼工程总承包(EPC)项目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采用EPC(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模式。包括项目设计、采购、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整体移交及相关后续服务、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条件的国内独立法人,并同时满足以下资质要求:
3.1设计资质: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
3.2施工资质: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甲级)及以上资质。
承担施工职责的成员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①须具备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资格,包括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建造师;②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4拟派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5拟派的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
3.6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可以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但施工负责人和设计负责人之间不得互相兼任。
3.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4.获取招标文件
4.1时间:2025年12月30日至2026年1月4日,每日09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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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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