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工程名称:兖矿煤化工程有限公司榆林能化变换不凝气掺烧工程作业分包。
1.2 工程地点:兖州煤业榆林能化有限公司。
1.3 招标范围:将变换汽提塔不凝气送至二期锅炉,对不凝气进行掺烧处理的管道、电气、仪表、防腐、保温、钢结构等全部内容施工。详见技术规格书。 注:为保证项目的正常施工投标单位需到现场进行考察交流。
1.4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25 天,具体开工日期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1.5 报价要求:招标控制价:≦100000 元(税率9%)。
1.6 结算及付款方式
施工费支付:全部施工完成并验收合格后,甲方收到业主付款后办理与乙方的款项支付。乙方向甲方提供全额税率为9%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挂账后,甲方支付至结算总价款的97%,留取3%的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2 年且无质量问题无息支付质保金(如有问题扣除相应部分,不足部分乙方补齐)。
付款方式:☑转账☑汇款☑山能财司承兑汇票☑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汇票☑其他 ,由双方协商。
1.7 质量要求:分包人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设计说明和国家颁布的现行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组织施工,工程质量达到100%合格标准。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一般纳税人,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成立年限不低于3年(注册之日起)。注册资本不低于800 万元。
2.2 具有完善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不需要提供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和银行开户信息。
2.3 投标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或施工劳务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
2.4 投标人应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售后服务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2.5 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6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代理商、中间商投标。 中标后的投标人禁止转包、分包,否则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解除分包施工合同。
2.7 投标人承诺对分配的项目应积极接纳并及时组织施工,不能以工程量多少、施工难易、人员不足、资金紧张等原因推诿,否则将解除分包施工合同,根据招标人供应商评价考核办法进行考核。
2.8 投标人应对承担项目的安全、质量负责,对因自身原因造成的一切安全、质量事故负责,承担责任及经济损失。
2.9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招采中同时投标。
2.10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采项目投标。
2.11 因违规等原因,被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所属单位列入供应商“黑名单”的,本项目不接受其投标。
2.12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本项目不接受其投标。 2.13 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2(A).业绩要求:
近三年(2022 年-2024 年)具有相同或类似项目业绩。合同证明材料要包含合同封皮、合同内容、合同签订页等相关资料。供应商必须保证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的真实性。报价文件如不提供业绩证明材料的合同原件扫描件或提供不真
实的证明材料,引起的不利后果供应商自行承担,招标人保留查验合同原件的权利。
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如被证实与真实性不符,其投标将被否决或中标资格被取
消。
3.采购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5年12月31日起至2026年01月04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获取谈判采购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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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wangyue@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