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编号:洛自
2.项目名称:洛阳国苑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清收应收债权选聘第三方服务机构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项目概括:本项目为洛阳国苑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清收应收债权选聘第三方服务机构项目,涉及债权额约4500.00万元(债权对应利息以实际计算为准),项目已取得生效法律文书;拟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择优选聘第三方风险代理机构完成债权的清收工作(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5.招标范围:为公司提供债权追索全风险代理(案件联络沟通与法律事务协调办理;财产线索的深度、持续查找;执行程序的恢复、推进;衍生诉讼的启动与应对),完成本次债权清收的全部工作。
6.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7.招标控制价:回收债权额的5.5%。
8.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相关规范及标准及采购人要求。
9.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分支机构参加的应提供该分支机构或其所属法人/其他组织的相应证明文件;同时还应提供其所属法人/其他组织出具的授权其参与本项目的授权书(格式自拟,须加盖其所属法人/其他组织的公章)。分支机构参加投标的,其所属法人/其他组织的资质、证书或相关资料同等有效;
3.2根据《洛阳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洛财政【2021】11 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投标人须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以及违背承诺自愿承担相关责任的承诺(投标文件中须附《洛阳市政府采购投标人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
注: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须提供);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12月31日至2026年1月8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2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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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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