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西部钻探工程有限公司,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成本,出资比例100%,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背景:随着水平井钻井水平段的不断加长和多级分段压裂技术的发展与应用,开发新型监测技术越来越显示出其重要性,以往传统的生产测井需关井,施工风险高,不能区分相态,仅为测量期间的“瞬时产量”,而目前应用较成熟的化学示踪剂测试存在有效监测时间短,随时间延长定量不够准确的问题。而压裂示踪剂监测可解决此问题,可以实现定量、长期水平井各段、油气水三相产量监测,现场操作简便,可靠性高。目前压裂示踪剂监测技术在青海油田试油井上应用广泛,业主方需要西部钻探试油公司提供此项技术服务。目前西部钻探试油公司不具备相关产品及服务能力,需要具备相关专业技术积累的专业化承包商协助完成。现通过公开招标方式优选合格承包商。
2.2项目单位:西部钻探试油公司。
2.3服务地点:新疆油田、青海油田区域。
2.4项目承办人(业务咨询):张世民; 联系电话:0991-7890645。
2.5用户联系人(技术咨询):史凤磊; 联系电话:0990-7516091。
2.6服务内容:服务方根据用户单位需求,提供现场技术服务、实验室分析报告,将示踪剂随压裂液共同注入各压裂段,然后在井口对油水采样,通过实验室分析,进而确定各段的施工液体返排比例、产油贡献率,帮助评价压裂效果、优化压裂方案,从而降低水平井开发成本,提高作业效率。项目预计金额950万元人民币(含税),最终以实际产生工作量予以结算。
2.7集中资格招标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8年3月31日。
2.8标段划分:该项目划分两个标段。根据本项目实际和生产建设需要,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推荐合格申请人。【本项目根据综合得分排名由高到低顺序推荐合格申请人(1)有效投标人≥3时,推荐3名合格申请人;(2)有效投标人<3时,由招标机构发布二次公告,重新招标;(3)重新招标后,若有效投标人≥3时,推荐3名合格申请人,若有效投标人<3时,招标失败,由招标人采取其他采购方式进行采购。】
ZY25-XJW16-FK068-01标段一:新疆油田区域,预计金额500万元人民币(含税);
ZY25-XJW16-FK068-02标段二:青海油田区域,预计金额450万元人民币(含税)。
3.申请人资格要求及技术要求
3.1申请人资格要求
3.1.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3.1.2申请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企业分支机构等不具备法人资格的投标人参与投标时,应持对应法人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方可参与投标)。提供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1.3信誉要求:
(请登录)3.1.4申请人承诺未被处以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等影响履约能力的行政处罚;无对企业的经营情况产生实质性影响的重大诉讼、仲裁情况。3.1.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服务商),以及存在关联关系(关联关系是指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等高级管理人员与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关系)的不同供应商(服务商)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不得同时参与同一标段的采购活动(不划分标段)/不得同时参与同一标段的采购活动(划分标段)。
3.1.6申请人承诺在近36个月内(2023年01月20日至2026年01月20日)未发生以下事故:
3.1.6.1一般A级及以上工业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3.1.6.2较大及以上环境责任事故;
3.1.6.3较大及以上质量责任事故;
3.1.6.4火灾爆炸事故,有毒、有害气体中毒伤亡事故。
3.1.7申请人承诺不得与西部钻探工程有限公司范围内的以下人员存在直接利害关系:领导干部、管理岗位人员、在非管理岗位履行管理职责的人员,以及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以及其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
3.1.8申请人承诺如使用农民工,将严格遵守《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相关规定,及时发放农民工工资。
3.1.9申请人具备政府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且许可范围包含修井或井下作业服务内容。如申请人注册地所在省份(直辖市、自治区)不再颁发从事陆上采油和石油天然气工程技术服务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人须提供相应网站截图或证明文件。
3.2技术及服务要求:
申请人须满足招标文件中的★号技术要求,不满足★号技术指标将被否决投标。其它条款满足条件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不满足条件的提供服务承诺。若合同签订后用户单位依据投标文件验收时,所提供资料不能满足技术要求,视为中标人违约,取消中标资格,并承担违约责任。
3.2.1由承揽方根据试油公司施工井的具休情况,进行示踪剂监测方案设计、提供示踪剂材料及技术服务和提供综合解释报告。
3.2.2承揽方具备应急管理部门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3具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认证范围应覆盖本技术,证书获得日期在招标公告日期之前)。
★3.2.4按监测层段选择示踪剂的种类,示踪剂监测方案设计科学合理符合监测要求,油、气、水示踪剂种类不少于30种(提供质量保证承诺)。
3.2.5油气水示踪剂应为无色、黄色、紫色等透明液体,密度:1.0-1.30g/cm3,PH值:6-8,微量物质含量:>10%,热稳定性:在300℃以下不分解,机械杂质:≤0.10%。(提供CMA及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全指标检验报告,提供全国认证认可信息服务平台查询截图,须提供检验报告发票,发票抬头与投标人一致,开票日期在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前)
3.2.6气剂要求可以根据压裂前置的二氧化碳、监测二氧化碳是否返排。
3.2.7注入示剂后,按照设计频率进行取样,单井单项取样数量不少于50个、取样时间不少于90天(按单井实际生产时间为准)。
3.2.8样品检测在有CMA资质或国家级的实验室进行,仪器检测精度达到ppb级(10-9)。
3.2.9根据示踪剂浓度检测结果,分析压裂改造井各层段产液、产油贡献率,评价压裂效果。
3.2.10提供综合解释报告。
具体详见《试油公司2026-2027年新疆、青海区域示踪剂监测项目技术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申请者,请于2025年12月30日20:00:00至2026年01月06日23:59:59(北京时间,下同)……报名。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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