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询比采购项目采购人为一汽物流有限公司,实际使用单位为一汽物流(长春陆顺)储运有限公司大连分公司,采购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询比采购。
2.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2.1采购服务名称:陆顺大连分公司-大众产线作业外包项目
2.2实施地点:采购人客户所属的大连工厂及采购人指定的其他作业区域
2.3服务期限:三年框架,合同一年一签,具体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2.4最高响应限价:有,详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末尾处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具有与本采购项目相应的能力,并具备如下所列的条件:
3.1.1资质要求:供应商应是依法从事经营,有能力完成采购项目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登记状态应为正常或存续(在营、开业、在册)状态
3.1.2企业承诺:
我司承诺在该项目投标和业务运行过程中,
1、承诺不将业务分包或转包给其他承运商;
2、承诺按照采购文件、商务合同及技术任务书等相关要求执行;
3、同意执行一汽物流有限公司关于采购合同使用电子签章工作的要求。
4、当主机厂未向采购人付款时,为保障业务正常运行,我司将与采购人共同协商付款比例。
5接到中标通知书后,在2周内完成筹备到熟练度75%的员工,并完成业务切换,如届时无法满足要求,做废标处理。注:“熟练度75%”指可在1个作业循环内独立完成作业,是否达标由现场考核判断
如违反承诺项,严格遵守一汽物流廉洁合同/廉洁协议/廉洁承诺、技术要求、商务合同、年降约定等相关规定,如有违反,自愿接受一汽集团及一汽物流对我司的处理(包含但不限于取消中标资格)
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承诺书,且加盖公章。
3.1.3业绩要求:供应商应具备2年或以上汽车零部件物流作业(不含运输)从业经验(服务期限按月累加,同一年中重复月份不予累加)。
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业绩合同,具体要求如下:
1) 供应商应是合同的服务提供方;
2) 合同应有各方的签字或盖章,电子合同、订单等特殊形式合同除外;
3) 合同复印件应至少包括合同各方名称、合同服务内容、合同日期和签字盖章页。
4) 每个合同(如有续签,每个续签合同均视为一个单独的合同)须提供至少一张对应的①发票(评审当日登录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进行发票查验,形式发票除外)和②进款单或收款单或承兑汇票。进款单或收款单应带有银行章(金融公司章也视为银行章) ;提供承兑汇票时,票据状态不得为“已终止”,且票面信息及背书部分必须能够从出票人追溯到供应商自身。(①②均须提供,金额不限)。
3.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3.3本次采购不接受分公司参与。
3.4本次采购不接受小规模纳税人参与。
3.5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
2)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5)为本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与采购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与采购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6)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7)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8)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9)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0)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省级“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1)处于被采购人及其指定的母子公司列入禁入名单期限内;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采用电子化采购,凡有意参加响应者,请于2025年12月30日23时至2026年1月6日23时(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采购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手机:1366135519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wangyue@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