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新乐市城市配电网建设项目监理已由新乐市数据和政务服务局以新数政投资审字【2025】2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新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新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23226.03万元,其中建安工程估算价19128.969596万元;建设规模:建设范围总长6649米,其中长寿路2432米、京新大街2102米、伏羲大街2115米。新建电缆总长85017米(其中:新建低压线路32844米、10千伏线路46693米、35千伏线路5480米)、排管6515米、直埋管2478米、拉管5116米、顶管536米、电缆沟1509米、顶管井29座、混凝土电缆井312座、箱式变压器43座、环网柜44座、电缆分接箱及分线箱80面、钢杆10基、拆除及恢复路面78580平方米、拆除及恢复雨污水检查井149座;拆除电线电缆84597米、钢杆58基,水泥杆169基、变压器29台,新建48芯非金属阻燃光缆6.3km,硅芯管5.5km;新建充电桩201套等。建设地点:新乐市长寿路、京新大街、伏羲大街。
2.2招标范围:施工过程中的质量、进度、费用控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合同、信息等方面的协调。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国家收费标准《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号)的50%,监理费计费额以工程预算财政评审审定的金额为准。计划监理服务期:334个日历天,从2026年2月1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质量标准: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一)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监理综合资质或电力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二)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之附件),本项目为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项目,落实扶持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政策。
3.1.2信誉要求:投标人及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的信息为准);
3.1.3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一)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电力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二)本次招标(□允许/☑不允许)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有在建合同工程。
3.1.4其他要求:项目监理机构人员按照《河北省建设工程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配备标准》配备不少于5人,其中监理工程师人数不少于2人、监理员不少于3人。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12-31 00:00:00至2026-01-07 23:59:59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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