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采购人: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济南通信段
2.(请登录)
3.采购项目的包件号、包件名称及内容
3.1共1个包件;包件4:瓦日线(济南局管段)泰通直放站设备维保服务。
3.2采购内容:2026年济南通信段通信设备维保、维修项目。
3.3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具体根据合同签订日期据实核算。
3.4服务地点:合同约定。
注:供应商可选择一个或多个包件投标,所投包件内明细不得遗漏或更改,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5资金来源:2026年成本预算。
4.采购依据:《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业务外包管理办法》(济铁企法〔2022〕173号)、《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关于进一步加强业务外包管理工作的通知》(济铁财函〔2024〕82号)。
5.采购方式:公开竞争性谈判。
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7.项目编号:JTZB。
8.供应商资格要求:
8.1供应商须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8.2供应商应为一般纳税人,提供证明材料,结算时须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8.3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查询方式: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
8.4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方式: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 creditchina.gov.cn/)查询。
8.5近一年内,企业或法定代表人应无被司法机关认定的行贿犯罪行为。查询方式: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
8.6没有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业、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查询方式: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 creditchina.gov.cn/)查询。
8.7供应商的自然人股东、出资人或实际控制人不属于济南局集团公司机关部门及采购人的一般工作人员,未聘任济南局集团公司机关部门及采购人的一般工作人员担任高级职务、业务代表。(提供承诺书)。
8.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包件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中投标。
8.9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为联合体投标,成交人不得转包或分包。
8.10供应商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及售后服务人员配备。提供承诺书或生产场地、设备和技术人员配置说明。
8.11供应商须保证报价不高于市场价格平均水平,在合同执行期内,采购人如发现供应价格异常或供应商价格歧视等违反《价格法》规定的,有权追究供应商应负责任并进行供应商信用评价。
8.12供应商须提供设备原厂的板件维修服务。供应商必须是投标产品的原生产厂商或原生产厂商指定的维修服务提供商。投标方为代理商时,须提供设备生产厂家直接授权(含授权企业质量承诺、售后服务),并提供设备生产企业及产品的资质证明材料。
9.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12月29日17时00分至2026年1月4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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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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