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名称:抚州市金溪县重要农产品集散地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预拌混凝土采购。
1.2项目地点:项目位于江西省抚州市金溪县城北。
1.3招标范围:抚州市金溪县重要农产品集散地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预拌混凝土采购,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乙方负责将符合招标人要求的预拌混凝土运输至项目现场,并提供泵送设施设备及专业操作人员,派专业、有责任心的技术人员专业指导混凝土工程施工,提供预拌混凝土相关资料。
1.4本项目未下浮前总金额为6436913.25元,本项目预拌混凝土(普通碎石混凝土)采用下浮费率的形式进行招标,招标控制下浮费率为22%(投标下浮费率保留两位小数),投标人的报价不得低于控制下浮率,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细石混凝土(含瓜子片)采用控制价的形式进行招标;细石混凝土(含瓜子片)的单价=[同标号普通碎石混凝土]+上浮价,上浮价控制价为18.2元/m³,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所报价格应是知晓控制价价格形成要素后的总报价。
1.5资金来源:自筹。
二、资格审查方式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2.2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
2)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为止(以合同最终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一个单个合同金额300万元(含)以上的预拌混凝土供货业绩;
3)投标人须具有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资质;
4)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证书、材料须真实可靠,且不得以挂靠方式、相互串通方式、借用其他单位资质方式或其他方式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其投标资格,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严格按照相关法规进行处理;
5)截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有效名单;
6)所有施工企业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指资格条件要求了相关人员的)均需在 “江西住建云”实名制信息登记并提供相关截图。
三、获取招标文件程序:
有意向的投标人请于2025年12月30日09:30时至 2026 年1月6日17:00时……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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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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