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名称:南航文化传播体验中心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咨询服务采购项目
1.2项目编号/包号:CZ
1.3项目类别:服务类
1.4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1.5项目内容、数量、限价或预算:
本采购项目拟选取1名成交供应商,根据采购人需求为采购人提供南航文化传播体验中心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咨询服务,项目预算为人民币10万元(含税)。项目预算为预估金额,仅供参考,实际金额以合同及最终结算验收单为准。若实际采购金额与项目预算不符,或如因需求调整导致内容更改,而无法继续执行该项目,均不视为未履行采购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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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采购内容 |
采购数量 (单位:项) |
单价限价 (单位:元,人民币) |
总价限价 (单位:元,人民币)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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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建设南航文化传播体验中心的可研服务 |
1 |
100000 |
100000 |
一价全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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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00000 |
注:1、以上均为含税价(含增值税专票)。因国家税务政策变化导致增值税率发生变化时,按新的增值税率执行,协议价=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1+新税率),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协议约定的含税价、价外费用)/(1+协议签订时适用的税率)。
2、本项目采用固定金额采购模式。谈判人必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如有缺漏或超过最高限价(单价)的报价,将导致报价无效。最高单价限价金额和最高总价限价金额,是用户单位根据预算金额核算所得,最终结算应以具体签署的合同约定为准。
1.6【交货/服务】地点及【交货期/服务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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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服务内容 |
服务地点 |
交货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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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编制南航大厦裙楼南航文化传播体验中心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以及委托人委托的其他技术咨询工作。 |
广州 |
合同期内完成相关服务内容。 |
1.7合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1年,具体起始时间以双方签署合同内容为准。
1.8本项目提供的产品/服务应符合中国现行各项安全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管理规范等规定及要求。
2、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2.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如分公司参加本次谈判,须取得总公司的授权。(注意:须提供分公司、总公司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分公司自身满足以上要求的证明材料以及总公司针对本项目的授权文件;授权文件请按照响应文件格式五要求填写。
2.2分支机构(分公司)以自己名义参加本次谈判的,不得使用法人(总公司)的资质与业绩。
2.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以及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实体,应当主动回避,不得参加本次谈判。分支机构(分公司)与法人(总公司)、同一法人(总公司)下设的多家分支机构(分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次谈判项目。……
3、谈判文件的获取
3.1获取谈判文件时间:【2025】年【12】月【31】日至【2026】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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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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