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海南省消防救援总队2025年度第二批消防车辆采购项目(一) 预算金额:74897020.00元 最高限价:1包(GXJD-25111ZZ022138-01): 4137000.00元2包(GXJD-25111ZZ022138-02): 7890000.00元5包(GXJD-25111ZZ022138-03): 275000.00元 采购需求: 本次招标内容为海南省消防救援总队2025年度第二批消防车辆采购项目(一),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中标数量比例按100%计算。分包情况如下:1包最高限价413.70万元;2包最高限价789.00万元;5包最高限价27.50万元;详细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部分。 合同履行期限: 1包(GXJD-25111ZZ022138-01):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270日历天内。 2包(GXJD-25111ZZ022138-02):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360日历天内。 5包(GXJD-25111ZZ022138-03):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270日历天内。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1包:否 2包:否 5包: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中小企业政策: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参加采购活动时,应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同为小型、微型企业时,不重复享受优惠政策。)(以上提供的声明函或证明文件应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本项目1包、2包、5包,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需提供的材料:3.1.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注:①投标人若为企业法人:提供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②若为事业法人:提供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③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以上均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3.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3.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3.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3.1.5 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3.2 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没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没有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没有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单位公章)3.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3.4 2022年以来无涉及行贿受贿等重大违法案件(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3.5 本项目所有包段采购标的属于道路机动车,所投产品(改装后的整车)应当列入工业和信息化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提供(改装后的整车)工业和信息化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信息查询系统产品信息查询截图和对应参数页)
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12月30日17时00分至2026年01月07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项目名称:海南省消防救援总队2025年度第二批消防车辆采购项目(一) 预算金额:74897020.00元 最高限价:1包(GXJD-25111ZZ022138-01): 4137000.00元2包(GXJD-25111ZZ022138-02): 7890000.00元5包(GXJD-25111ZZ022138-03): 275000.00元 采购需求: 本次招标内容为海南省消防救援总队2025年度第二批消防车辆采购项目(一),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中标数量比例按100%计算。分包情况如下:1包最高限价413.70万元;2包最高限价789.00万元;5包最高限价27.50万元;详细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部分。 合同履行期限: 1包(GXJD-25111ZZ022138-01):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270日历天内。 2包(GXJD-25111ZZ022138-02):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360日历天内。 5包(GXJD-25111ZZ022138-03):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270日历天内。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1包:否 2包:否 5包: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中小企业政策: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参加采购活动时,应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同为小型、微型企业时,不重复享受优惠政策。)(以上提供的声明函或证明文件应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本项目1包、2包、5包,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需提供的材料:3.1.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注:①投标人若为企业法人:提供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②若为事业法人:提供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③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以上均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3.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3.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3.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3.1.5 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3.2 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没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没有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没有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单位公章)3.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3.4 2022年以来无涉及行贿受贿等重大违法案件(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3.5 本项目所有包段采购标的属于道路机动车,所投产品(改装后的整车)应当列入工业和信息化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提供(改装后的整车)工业和信息化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信息查询系统产品信息查询截图和对应参数页)
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12月30日17时00分至2026年01月07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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