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项目概况:为了稳固和提升市场占有率,满足小区用户的宽带需求,故启动本项目采购。
1.2 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
(一)采购内容:本项目所涉及的小区内通信设施代建施工(包含主材)。
(二)框架采购:框架采购:采购估算:不含税100.15万元,为资本性支出(工程、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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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包序号 |
小区区域 |
采购估算(不含税,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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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新城、松山、宁城、左旗、红山共计9个小区 |
88.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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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红山2个小区 |
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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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00.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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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工期:乙方接到甲方开工书面通知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
(四)分包划分及成交供应商数量:本项目划分2个分包,各分包确定1名成交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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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包序号 |
小区名称 |
采购估算(不含税,万元) |
成交人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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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新城、松山、宁城、左旗、红山共计9个小区 |
88.15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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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红山2个小区 |
12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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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00.15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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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 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施工费不含税折扣系数(ON)限价为41%,材料费不含税折扣系数(ON)限价为100%,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 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应提供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主体资格证书扫描件,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
2.1.2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响应文件中须提供完整的《供应商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
2.1.3 供应商须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响应文件中须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文件扫描件或提供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承诺函审核);
2.1.4 供应商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且必须同时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已按照《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规定取得新资质证书的(在2020年11月30日之后),应提供最新资质证书扫描件及新旧资质对应依据(响应文件中须提供资质证书扫描件)。
2.1.5 标包一:供应商须至少具备1份2022年12月1日至本项目询比公告发布之日前一日止已签订的单项合同或框架协议不含税金额大于等于30万元的同类项目(通信设施施工)业绩经验。
标包二:供应商须至少具备1份2022年12月1日至本项目询比公告发布之日前一日止已签订的同类项目(通信设施施工)业绩经验。
注: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单项合同关键页件,或框架协议关键页及相应的订单。单项合同关键页至少包括首页、合同金额、服务内容、签订时间、合同盖章页等关键页;框架协议关键页至少包括首页、服务内容、签订时间、合同盖章页等关键页,订单要求能够体现框架协议名称或编号、金额、签订时间、签字页等关键页。签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框架协议以订单的签订时间为准,框架协议金额以订单累计金额为准。
2.1.6 供应商的人员配备须满足以下要求:
1)供应商的企业主要负责人须具有通信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响应文件中须提供身份证扫描件、相关证书扫描件、供应商为其缴纳的2025年1月1日起至递交响应文件截至时间前任意连续缴纳3个月的社保证明或有效的劳动合同扫描件(要求能够体现以上人员姓名));
2)供应商为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通信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响应文件中须提供身份证扫描件、相关证书扫描件、供应商为其缴纳的2025年1月1日起至递交响应文件截至时间前任意连续缴纳3个月的社保证明或有效的劳动合同扫描件(要求能够体现以上人员姓名));
3)供应商为本项目至少配备1名具有通信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的安全员。(响应文件中须提供身份证扫描件、相关证书扫描件、供应商为其缴纳的2025年1月1日起至递交响应文件截至时间前任意连续缴纳3个月的社保证明或有效的劳动合同扫描件(要求能够体现以上人员姓名))。
2.1.7 供应商不得存在询比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不得存在的情形”;
2.1.8 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自2023年1月7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1月7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1月7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 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 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 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 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 中国电信在职员工违规担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并参与采购活动的;
(17) 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违反有关领导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管理规定,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参与采购活动的;
(18) 中国电信领导人员离职或退休后三年内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任职、投资入股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参与其原任职单位采购活动的;
(19)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20) 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供应商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供应商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 询比文件的获取
4.1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12月31日9:00至2026年1月4日17:30(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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