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名称:中邮普泰汽车销售服务(上海)有限公司食堂配餐服务项目
1.2项目编号:25
1.3采购人:中国邮电器材集团有限公司
1.4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采购方式:谈判采购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采购食堂配餐服务项目供应商,为中邮普泰汽车销售服务(上海)有限公司经营门店提供食堂配餐服务,包含但不限于菜单菜品设计、原材料及调料供应、餐食制作、餐食分发。
2.2分包情况、最高限价及其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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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 |
包名称 |
最高限价(如有) |
最高限价单位 |
服务期 |
服务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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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
中邮普泰汽车销售服务(上海)有限公司食堂配餐服务项目 |
无 |
无 |
自协议签订之日起两年内有效 |
详见采购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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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01: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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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非法人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
(2)财务要求: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4年财务会计报表扫描件,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
(3)业绩要求:自2023年1月1日起至采购公告发布日前1天,至少具备1项食堂配餐服务的项目业绩(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00万元或服务人数不低于150人,满足任一条件即视为一个有效业绩)。
注意:须提供合同/订单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能体现合作项目、金额页、盖章页等能说明合同内容的信息,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4)信誉要求:供应商在2022年1月1日至采购公告发布日前1天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
(5)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供应商提供符合食堂配餐服务要求的服务人员以及满足生产需要的服务人员数量。
供应商至少提供5人日常服务团队,其中:服务员至少4名,提供有效期内健康证。
需安排至少1名专职项目经理对接服务需求(专职项目经理至少具有2年相关项目的工作经验,供应商需提供其简历及近3个月在供应商缴纳社保的证明)。
(6)其他要求:/。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分包或者未分包的同一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2)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项目的采购活动;
(3)被列入集团供应商管理黑名单的,不得参与项目的采购活动;
(4)供应商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无
3.3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采购文件发售时间:2025年12月30日 18时00分到2026年01月04日 18时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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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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