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MJH[GK]******** 项目名称###县博物馆可移动文物数字化保护利用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865,********元 采购包1###县博物馆可移动文物数字化保护利用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2,865,********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2,855,********元 投标保证金: 28,********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1-1 C********-文物和文化保护服务 ###县博物馆可移动文物数字化保护利用项目 1(项) 否 2,865,********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2026年8月31日之前完成本项目的建设、试运行及验收工作。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本项目采购包1属于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符****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中的规定。2、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局****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注: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本项目采购包1为服务类采购,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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