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中汽研汽车检验中心(宁波)有限公司,实际使用单位为中汽研汽车检验中心(宁波)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招标服务名称:试验技术服务协议项目
2.2实施地点:海南、广西
2.3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两年
2.4最高投标限价:无
2.5采购内容:本项目主要为中汽研汽车检验中心(宁波)有限公司在海南、广西等典型高温地区开展整车及零部件环境适应性、可靠性研发试验以及认证试验提供服务,包含但不限于:车辆维修、劳务(含技工、劳工、司机)、装卸载荷、拖车救援、车辆辅助用品租赁、技术服务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能力,并具备如下所列的条件: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是依法从事经营,有能力完成本项目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投标人的基本信息以文件开启当日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为准,登记状态应为正常或存续(在营、开业、在册)状态;
按照以上渠道无法验证投标人资质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验证资质的网站和验证方法。
3.1.2财务要求:按投标文件格式要求填写2023、2024年财务状况表,利润总额不得连续两年为负值(投标人成立年和之前年份的财务数据免于填写)
3.1.3业绩要求:投标人提供自2020年1月1日以来具有给至少1家企业提供车辆维修或车辆检查保养相关劳务技术服务合同经验,提供采购订单或者合同,如采购订单或合同不能体现相应内容,需提供报价清单或者技术要求等其他证明材料,具体要求如下:
1)投标人应是合同的服务提供方;
2)合同应有各方的签字或盖章,电子合同、订单等特殊形式合同除外;
3)合同复印件应至少包括合同各方名称、合同服务内容、合同金额、合同日期和签字盖章页;
4)合同日期以合同生效时间和合同签订时间中较晚的日期为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不接受分公司投标。
3.4本次招标接受小规模纳税人投标。
3.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2)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5)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与招标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与招标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6)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7)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8)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9)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0)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省级“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1)处于被招标人及其指定的母子公司列入禁入名单期限内;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2月30日20:00至2026年1月7日17:00(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手机:1371835980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zhangpei@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