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名称:宁波大榭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港区生产用房改造项目附属工程及配套绿化项目
1.2招标编号:ZJH(请登录)
1.3建设单位(发包人):宁波大榭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1.4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自筹100%。
1.5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请登录)
2.2项目概况:本工程为港区生产用房3#楼、5#楼的景观改造、公交站、岗亭等提升改造,涉及景观、绿化、土建、排水、电气、给水等,改造面积为32040平方米。
2.3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附属工程及配套绿化,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所附的“工程量清单”及“技术标准和要求”。
2.4招标控制价:7887892元(含暂列金39万元) 。
2.5工期:360日历天(要求开工后90日历天内完成清单内建筑单体施工、60日历天内完成清单内其他内容施工、360日历天内完成专业工程暂估价部分施工) 。
2.6质量要求:满足国家及行业现行规范及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2.7安全要求:合格(严格参照考核清退标准实施)详见附件二“相关方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22年7月1日以来(时间以工程竣工(验收)日期为准)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在300万元及以上的景观绿化工程施工。(投标人业绩证明材料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一10.9条款)
3.4项目经理资格要求:须具备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并具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具有园林绿化类专业的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投标文件附由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资料(统一要求为2025年9月-11月)。
3.5项目经理业绩:拟派本项目项目经理自2022年7月1日以来(时间以工程竣工(验收)日期为准),担任过单项合同金额在300万元及以上的景观绿化工程施工的项目经理(或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业绩证明材料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一10.10条款)
3.6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投标文件附由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资料(统一要求为2025年9月-11月)。
3.7项目专职安全员不少于1名,具备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 类),投标文件附由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资料(统一要求为2025年9月-11月)。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3.9投标人不得有失信记录。招标代理人对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预中标公示前“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有失信记录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12月30日至2026年1月7日16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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