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酒家集团利口福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称“采购人”)根据“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2026-2028年广州酒家集团利口福大宗辅料统一采购(包装材料类)项目(二次)(以下称“本项目”)进行公开补充征集入库。
本次补充征集入库项目的采购统筹工作由广州酒家集团利口福食品有限公司负责,服务范围包含广州酒家集团利口福食品有限公司、广州酒家集团利口福(湘潭)食品有限公司、广州酒家集团利口福(梅州)食品有限公司、广州酒家集团粮丰园(茂名)食品有限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1、补充征集入库类别及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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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 |
包装材料类别 |
计量单位 |
本期补充计划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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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
铁罐类 |
个/套 |
6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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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
纸盒类 |
个/套 |
7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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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
纸箱类 |
个 |
1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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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
纸袋类 |
个 |
2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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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
膜袋类 |
个/kg |
2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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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 |
脱氧剂类 |
包 |
3家 |
2、采购人拟通过本次补充征集,择优选取各类别新的合格供应商补充至采购人现用供应商库中。
3、本项目允许兼投兼中,供应商应根据自身性质选报各类别。
4、各类别补充计划数量为期望值,如经补充征集后未满足期望值时,以满足最近一期项目实际采购需求计划合作数量推进。
5、合格供方有效期:3年。由广州酒家集团利口福食品有限公司及下属各公司共享合格供方资源。
6、本次征集的包装材料供应商将主要负责广州酒家集团利口福食品有限公司及下属各公司的包装材料供货和提供相关服务。
7、本次补充征集入库不含业务承办承诺,新补充征集入库供应商及原库内合格供应商应按照采购人实际包装材料需求,在库有效期内由采购人向库内供应商通过磋商谈判、询价、询比、直采等采购方式选定。
8、如本次获得入库资格的供应商后续未能满足项目服务需求,采购人可按需调整条件要求继续进行征集,或采取其他适应快速响应的方法增补供应商。
9、交货地点:广州酒家集团利口福食品有限公司及下属各公司(湘潭食品公司、梅州食品公司、粮丰园公司)、广州酒家集团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广州陶陶居有限公司的指定仓库(国内)。
二、应征包装材料供应商资格要求
所有标段通用资格要求:
1、供应商(主体)必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并加盖公章】
2、供应商(主体)须为本项目所投包装材料类别的制造商。(提供经营范围含制造等相关内容的营业执照并加盖公章)
3、供应商(主体)须具有稳定生产场地、包装材料存储仓库及相应生产加工设备。(提供响应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名义签订的生产及仓储两种场地的自有产权或有效期内的场地租赁合同,生产场地、仓储场地正面实景照片各2张共4张,生产加工设备清单、设备实景照片2张、对应设备清单的设备购买付款记录或发票等涵盖设备信息的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4、供应商(主体)须具有有效的响应人相关质量/食品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提供ISO22000或HACCP22000或FSSC22000或BRC认证,或同等级别认证,至少一份,并加盖公章)
5、供应商(主体)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公司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起计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出现过骗取中选、严重违约及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提供《响应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6、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响应。(提供《响应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响应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8、供应商须独立于采购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作为主体同时参加本项目。(提供《响应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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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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