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金额:¥300000.00 元(大写:叁拾万元整)
采购需求:叠加中心城区范围、社区范围线、城镇开发边界范围、现状建
设区等因素后,综合考虑磨憨城市更新主要范围为磨憨中心镇区范围,涉及面
积约 6.18 平方公里,按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印发的《城市更新规划编制导
则》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节能与科技司印发的《城市更新规划编制工作手
册》要求,编制磨憨“十五五”城市更新专项规划,具体要求以采购人要求为
准。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日起至项目完成;
服务地点:磨憨-磨丁合作区;
质量标准:规划内容符合国家、省、市相关要求,契合磨憨镇发展实际。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完成本项目的能力);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①提供 2022 年至今任意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审计报告。注:若单位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目前现已有的财务报表或能表针具有健全财务会计制度的其它会计报表;②磋商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③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需同时提供专业担保机构经财政部门认可的证明文件)。注:供应商不经工商行政部门注册登记,属非经营性质的非企业的单位、机构、团体组织免税的,若无上述材料,以符合国家相关制度为准,提供相应情况说明;(注:供应商根据自身情况提供上述任意一种证明材料即可,材料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书(加盖公章);
1.4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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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 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 2024 年 1 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连续 3 个月的税收缴纳凭证,成立未满三个月的供应商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1.4.2 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 2024 年 1 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连续 3 个月的社保缴纳凭证,成立未满三个月的供应商提供成立以来社保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加盖公章);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
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无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在一定期限内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信用查询起止时间: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的行贿犯罪档案信息,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相关信息,若经查询发现供应商存在行贿犯罪行为的,将取消其磋商资格,若已成交的将取消其成交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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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以下情形: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3 资质要求:具备国家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
3.4 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必须同时持有高级工程师和注册规划师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1.凡有意参加磋商者,请于 2025 年 12 月 25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17 时前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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