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名称: 长江新区江湾污水厂配套污水管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第三方检测
1.2项目编号:HBCZ
1.3招标内容及范围: 长江新区江湾污水厂配套污水管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第三方检测,具体检测内容详见第五章招标需求。
1.4合同估算价: 112.63万元
1.5服务期限: 730日历天(自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的合同约定的服务期开始之日起至完成本次招标范围及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为止)
1.6质量要求: 合格
1.7其他: /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须具备
① 投标人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②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综合资质或专项检测资质(建筑材料及构配件、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地基基础、市政工程材料、道路工程)。
③投标人提供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
④ 信誉要求:
(1)未被责令停业的;
(2)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的;
(4)近三年来,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事故;
(5)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自我承诺)
⑤业绩要求:投标人在近五年(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五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 1 项合同金额在100万元及以上(包含见证取样,主体结构,地基基础内容的)第三方工程质量检测业绩(须提供委托合同作为证明材料)。
2.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2)组成联合体的应符合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投标人承担有资质要求的建设内容时,按照对应的联合体分工职责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对应资质,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投标。
①其他: /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 文件获取开始时间: 2025 年 12 月 31 日8时30分(北京时间)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6 年 1 月 4 日16时3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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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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