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号:DZQ25A******** 采购执行编号:DZCG******** 项目名称:大足区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项目采购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2,060,********元 最高限价:10,980,********元 采购需求: 包号:1 包内容 最高限价 数量 单位 简要技术要求 大足区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项目采购 10,980,********元 1 批 见招标文件 最高限价总计:10,980,********元 合同履行期限:中标人应在采购合同签订后180个日历日内交货并完成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之日起提供3年运维服务期。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制造商若全部为小微企业的,投标人应提供其货物制造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制造商非全部为小微企业的,投标人应以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形式,将其合同总份额的30%及以上分包给中小企业制造商,该分包意向协议合同份额的60%及以上应当分包给小微企业制造商,投标人提供的分包意向协议中应明确投标产品名称、制造商名称、制造商中小微型企业等级、合同份额、合同份额所占合同总金额的比例,分包意向协议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应提供承担所分包份额的中小企业制造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投标人未提供分包意向协议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且资格审查不通过。********投标人若为小微企业且为合同总份额30%及以上所投产品的制造商,应提供其承担合同份额的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自定)和其货物制造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无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法人的分支机构由于其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不能以分支机构的身份参加政府采购,只能以法人身份参加。但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可以分支机构参加政府采购和签订合同,其上级具有独立法****公司相关资质及业绩视同有****公司授权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签署合同、履行合同义务的授权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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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载招标公告:大足区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项目采购招标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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