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巩义市赵城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巩义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巩义市赵城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2.2.项目编号:巩水公
2.3.项目规模及内容:对巩义市赵城水库进行除险加固,主要建设内容为对坝顶部分现状路面、上游防浪墙及下游路缘石进行重建;对上游一级边坡及一级马道以下3排混凝土板进行拆除重建,同时对该范围内踏步进行重建;坝体采用塑性混凝土防渗墙进行加固;对溢洪道控制段及出口陡坡段渠底、左岸边坡进行护砌、右岸现状浆砌石护砌修复;对放水管斜卧管进行清淤并更换盖板;增设坝体变形监测点位及测压管等。
2.4.建设地址:巩义市鲁庄镇
2.5.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技术标准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2.7.工期:270日历天
2.8.安全要求:达到安全文明施工标准要求,不发生人员伤亡事故。
2.9.标段划分:1个标段
2.10.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2.11评标和定标方法:评定分离,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的方式。定标办法:采用“核查随机法定标”的方式。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项目为工程采购项目,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要求工程的承建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中小企业是指满足《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二条规定的企业,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
3.2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
3.2.1投标人具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者其他组织的证明文件。
3.2.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本项目要求的资质在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资质状态须为正常,以开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在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为准)。
3.2.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不含临时)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投标人自行承诺,盖单位公章。若项目经理承担的合同工程已完工或变更手续齐全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可视为无在建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提供的不予认可),拟任项目经理应为本单位员工(提供劳动合同及近6个月以来任意1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3.2.4项目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中级及以上职称,应为本单位在职员工(提供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之后在社保系统打印的社保缴纳证明),且无在建工程(须出具承诺书,若项目技术负责人承担的合同工程已完工或变更手续齐全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可视为无在建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提供的不予认可)。参与投标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及其主要执(从)业人员须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进行信息公开(以网上公示为准,提供网页截图,加盖供应商公章);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员应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2.5财务要求: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公司成立不足一年提供银行资信证明,需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债务。
3.2.6.信誉要求:
3.2.6.1企业近三年以来无重大质量问题、无重大安全事故,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取消状态以及在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自行承诺);
3.2.6.2凡是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3.2.7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承诺书)。
3.2.8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
3.2.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25年12月30日至2026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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