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河县城区地下综合管网建设项目(一)已由河南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507-411328-04-01-128762)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单位自筹。招标人为唐河县宛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及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全流程智能辅助招投标;采用“评定分离”方式进行评标、定标。
二、项目概况及编号
2.1工程名称:唐河县城区地下综合管网建设项目(一)
2.2招标编号:thg
2.3招标金额:271711269.32元
2.4建设地点:唐河县中心城区。
2.5项目概况:唐河县城区地下综合管网建设项目(一)为新建项目,主要对唐河县城区文峰路、新华路、文化路、楚汉路、新春路、旭升路、飞凤路、长春路、星江路等道路地下管网进行提升改造,建设内容为:新建供水管网、雨水管网、污水管网、电力管网、通讯管网、燃气管网、路面恢复等。
2.6招标范围:
施工标:施工图纸范围内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所有工程内容;
监理标:施工阶段和缺陷责任期内全过程监理服务;
2.7工期:
施工标段:540日历天/标段;监理标段:随施工工期;
2.8质量要求:合格。
2.9标段划分:共划分为十一个标段:
一标段:唐河县城区飞凤路、长春路地下综合管网建设项目施工标;
二标段:唐河县城区文化路、楚汉路、新春路(五里河桥-飞凤路)、旭升路地下综合管网建设项目施工标;
三标段:唐河县城区文峰路地下综合管网建设项目施工标;
四标段:唐河县城区新华路地下综合管网建设项目施工标;
五标段:唐河县城区星江路(伏牛路-银花路)地下综合管网建设项目施工标;
六标段:唐河县城区星江路(上海大道-银花路)地下综合管网建设项目施工标;
七标段:唐河县城区新春路(北京大道-兴达路)地下综合管网建设项目施工标;
八标段:唐河县城区新春路(兴达路-岗柳)地下综合管网建设项目施工标;
九标段:唐河县城区新春路(建设路-北京大道)地下综合管网建设项目施工标;
十标段:唐河县城区新春路(飞凤路-建设路)地下综合管网建设项目施工标;
十一标段:唐河县城区地下综合管网建设项目(一)监理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施工标段(1-2标段)资质要求:
3.1.1报名企业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专业能力;
3.1.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企业出具的拟任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书;
3.1.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1.4具有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信誉良好(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从成立之日算起);
3.1.5投标人出具的无行贿行为承诺(承诺对象包括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
3.2施工标段(3-10标段)资质要求:
3.2.1报名企业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专业能力;
3.2.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企业出具的拟任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书;
3.2.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2.4具有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信誉良好(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从成立之日算起);
3.2.5投标人出具的无行贿行为承诺(承诺对象包括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
3.3监理标段(11标段)资质要求:
3.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3.3.2投标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3.3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3.3.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3.5具有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信誉良好(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从成立之日算起);
3.3.6投标人出具的无行贿行为承诺(承诺对象包括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总监理工程师);
3.4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投标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wenshu.court.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投标人相关主体(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的查询结果,凡被列入重大违法案件(刑事案件、强制清算与破产)的,依法限制其参与投标和工程建设】(提供网站截图加盖公章,查询日期不得早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
3.5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审查内容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填报上传南阳市市场主体库信息为准,过期更改的市场主体库信息不作为本项目评审依据。开评标现场不接受市场主体库信息原件。市场主体库上传信息必须内容齐全,真实有效,原件扫描件清晰可辨。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需通过市场主体库同步企业基本信息,同步企业资质、业绩、财务和人员资格等信息,投标文件中资格审查资料应与上传南阳市市场主体库信息一致。否则,由此造成应得分而未得分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等情况的,由投标企业承担责任。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违法分包、转包。
3.7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方法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12月31日11时00分至2026年1月22日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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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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