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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工业学院校园共享单车、共享电单车一体化出行运营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5-12-30 收藏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LZIT-2025-FSCG-031项目名称:兰州工业学院校园共享单车、共享电单车一体化出行运营服务项目预算金额:********万元最高限价:(1)共享电单车:2元/15分钟;时长费(超出10分钟外)1元/10分钟;包月:68 元/月;(2)共享单车:********元/15分钟;时长费(超出10分钟外)1元/10分钟;包月: ********元/月。采购需求:一体化出行运营服务(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服务期限:3年,采用一年一签的模式。二、供应商资格要求1.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材料;(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企业“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2)财务状况:供应商须提供由会计事务所出具或经第三方审计的2024年度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者供应商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须在有效期内);或者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后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三者提供其一即可)(3)供应商需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近半年内缴纳的任意一个月的任意一项税种的凭据,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供应商逐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供应商逐年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上年度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须扫描提供上述票据凭证加盖本单位公章);(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函原件);(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供应商未被列入“****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相关截图打印加盖供应商公章后装入磋商响应文件中,自发布公告之日起至磋商截止****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记录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政府采购活动招标项目;(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函);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不接受任何单位或个人出借或任何方式挂靠、借用他人资质投标。(提供声明函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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