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交易项目序列号: P5201132025000FSM
预算金额(元):1350000.00
最高限价(元):标包1:
采购需求:
标项1
标项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贵阳市白云区税务局2026年机关食堂食材供应及其配送服务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135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包1:自合同签订生效且实质性提供有效服务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标项1: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标项1: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供应商应为监狱企业,供应商应为残疾人福利企业
3.申请人的一般资格要求:
标项1: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副本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须上传加盖会计师事务所公章及注册会计师签章的扫描件);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的,可以提供2025年近一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上传扫描件),附公司开户许可证。(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供应商自行书面承诺或提供有关证明材料。(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所属期分别为2025年1月1日以来任意3个月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复印件。(所属期税款为“0”而无缴纳凭证的,应有经税务机关盖章认可的零申报说明等证明;成立未满3个月的投标供应商,提供成立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任意一个月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本项目投标人的信用记录作为供应商资格审查的重要依据,投标人提供承诺。信用记录查询渠道由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查询截止时点为开标当天评审前。信用信息使用规则:由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①本项目专门面向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采购,符合《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须按照《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内容进行完整声明,不得删减财库〔2020〕46号文第二条规定的内容等,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监狱企业、戒毒企业符合《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企业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②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批发业或零售业。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需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登记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12月31日 至 2026年01月08日 ,每天上午00:00至11:59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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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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