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霞浦县粮食物资储备保障中心(一期)永久用电工程已由霞浦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霞发改审批[2024]131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霞浦县粮食购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专债及业主自筹资金,招标人为霞浦县粮食购销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宁德市霞浦县;
2.2.工程建设规模:霞浦县粮食物资储备保障中心(一期)位于福建省宁德市霞浦县松港街道江边村179号,该中心建筑占地面积2444㎡,此项目是为整个粮食物资储备保障中心(一期)提供长期、稳定电力需求的配电工程。以施工图纸为依据,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建筑机电安装工程;
(2)招标类型:专业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本项目为1栋3层3#库房(一期),总建筑面积为7416.5 m2,总计容面积为7416.5m2,建筑占地面积为2444.0m2,中电气工程、电等附属配套工程,及设备购置费。以施工图纸为依据,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依据招标施工图纸、项目概况及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及《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中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24.4.2二级资质可承担:单项合同额2000万元以下的各类建筑工程项目的设备、线路、管道的安装,10千伏以下变配电站工程,非标准钢结构件的制作、安装;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依据《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建市[2007]171号)文“机电安装工程(其他相关专业工程——机电安装工程——主体工程单项造价额500万元~1000万元)”,二级注册建造师可担任中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不要求业绩;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788549(含暂列金22967元)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75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2月29日14:30:00至2026年1月15日09:30:00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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