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投资项目代码 |
2511- |
|||
|
投资项目名称 |
惠州市惠城区给排水系统提升工程(一期) |
|||
|
招标项目名称 |
惠州市惠城区给排水系统提升工程(一期)勘察设计 |
|||
|
标段(包)名称 |
公告性质 |
正常 |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
招标项目实施 (交货)地点 |
惠州市惠城区 |
|||
|
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资金来源构成 |
全部来源财政资金 |
|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项目规模:项目主要提升改造惠城区“东江一号”流域范围、望江沥流域范围、梅湖“五眼桥、糖厂”排口流域范围部分排水单元(包含城中村、住宅小区、公建/事业单位等)及其周边内街小巷的排水管网,合计改造面积约10.37km2,累计新(改)建排水管网约335.71km,管径DN200至DN800。本项目估算总投资约为99768.55万元,其中:工程建安费82889.90万元。 本次招标范围为惠州市惠城区给排水系统提升工程(一期)勘察设计,包含“东江一号”范围排水系统提升工程、望江沥范围排水系统提升工程、“五眼桥、糖厂”范围排水系统提升工程三个子项目的工程勘察、物探及供排水管道专项测量、管道(QV、CCTV)检测、建设工程规划放样测绘和竣工测绘以及本项目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现场指导与验收等服务等。 |
|||
|
招标内容 |
本次招标范围为惠州市惠城区给排水系统提升工程(一期)勘察设计,包含“东江一号”范围排水系统提升工程、望江沥范围排水系统提升工程、“五眼桥、糖厂”范围排水系统提升工程三个子项目。工作内容:工程勘察、物探及供排水管道专项测量、管道(QV、CCTV)检测、建设工程规划放样测绘和竣工测绘、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现场指导与验收等服务。具体工作内容以签订的合同为准。 (1)工程勘察招标内容:本项目满足项目建设需要的勘察、测量、物探工作,确保数据的准确性与有效性,提供成果包括但不限于岩土工程勘察(包括钻孔、取样、现场标贯试验、技术工作、室内试验及其它相关工作)、物探及供排水管道专项测(地下管线探测、排水管线测量、技术工作等)、工程测量测绘(地形测量)以及管道(QV、CCTV)检测、建设工程规划放样测绘和竣工测绘等。 (2)工程设计招标内容: ①方案设计:根据招标人要求提交方案设计成果并通过有关部门审查; ②初步设计(含初步设计概算编制):根据设计方案规划审查意见开展初步设计,编制工程设计概算,并提交初步设计成果文件,且通过全部评审; ③施工图设计:根据专家评审的初步设计图纸开展施工图设计,提交施工图设计成果文件,通过施工图审查,并取得施工图审图合格证; ④建设全过程服务,履行建设期设计单位职责。 |
|||
|
工期(交货期) |
1.勘察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45日历天内提交勘察成果文件。勘察服务期限从签订工程勘察设计合同之日开始至本项目所有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交付使用为止。(具体时间以双方签订合同上的工期为准)。 2.设计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15天之内完成方案设计,方案设计审查批准后20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初步设计及概算审查批准后2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5日历天内完成补充。 勘察设计总工期暂定为60日历天。(具体时间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招标人有权根据项目实际进度需求对工期进行调整,中标人必须无条件配合,并按时完成相应的勘察设计成果)。 |
|||
|
最高投标限价 |
人民币4206.31万元,其中:含勘察测量费2578.03万元(含勘察费488.48万元、物探及供排水管道专项测量费1465.45万元、管道QV、CCTV检测费392.01万元、建设工程规划放样测绘和竣工测绘费232.09万元),设计费1628.28万元。 |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接受,以联合体投标的,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联合体协议书。 |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包括但不限于资质人员、业绩等要求) |
投标人资格 要求 |
1.已在中国境内注册,在法律上、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 2.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2.1设计资质和2.2勘察(或测绘)要求: 2.1投标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市政行业丙级(或以上)】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丙级(或以上)】工程设计资质; 2.2投标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或以上)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甲级(或测绘资质(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或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丙级(或以上)和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乙级(或以上))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甲级(或测绘资质(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勘察资质; 3.拟派的勘察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给排水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投标的,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联合体协议书。 5.投标人应在惠州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办理并通过信用信息录入(测绘资质证书的单位除外),拟派本项目的勘察项目负责人和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惠州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录入的人员。 6.资格审查方式: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
|
投标人业绩 要求 |
||||
|
是否采用电子 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
|
|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
(请登录) | |||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手机:1371835980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zhangpei@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