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采购2025-2026年度松树钻蛀类害虫系统调查服务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9.9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59.900000万元
采购需求:
根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生物灾害防控中心关于组织开展松树钻蛀类害虫系统调查的通知》(防控发〔2025〕9号)、《江苏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站关于组织开展全省松树钻蛀类害虫系统调查的通知》(苏检防〔2025〕4号)和《省林业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5年全省松材线虫病秋季疫情普查工作的通知 》(苏林办检〔2025〕3号)文件要求,特组织开展江宁区松树钻蛀类害虫系统调查工作,系统查明松树钻蛀类害虫发生分布情况,评估主要危害种类灾害损失、发生趋势及潜在风险。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1年,2025年12月至2026年11月。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本项目按照采用以下第( )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服务。
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2)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服务。
(3)本项目通过以下第( )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①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
②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
(4)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第四章评标标准。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本项目无特定资格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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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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