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11.082389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人民币1110823.89元。供应商报价时总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供应商报价时综合单价不得高于综合单价限价,否则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采购需求:
本项目为2023年红梅街道老旧小区改造工程--翠竹南区社区服务提升与小区文化营造工程项目,主要范围包括九曲桥南入口、九曲桥及院内(小花园)、走廊、社区服务中心北大门、社区卫生中心前广场等,实施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磋商文件及其基本技术要求范围内相应工程开工前的准备(包括现场踏勘、技术核对等)、技术资料、施工、技术服务、主管单位验收、质保期及维保服务和磋商文件所要求的相关服务等全部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本工程计划开工日期以采购人监理发出的开工令通知为准,进场施工工期为60个日历日,同时施工工期必须严格服从采购人的安排,满足工程进度的要求。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2.供应商信用记录;
3.营业执照副本。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 ■中小 □小微企业采购。(说明:中小企业包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小微企业包含小型、微型企业)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______/_____。
2.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_____/____。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本项目是否接受分支机构参与响应:□是 ■否;
2.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否
□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3.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本项目负责人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并提供供应商为项目负责人缴纳投标截止日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缴费证明(加盖社保部门签章或电子签章);
(4)拟派本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5)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的状态;供应商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等暂停投标资格并处在暂停期内的;
(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投标,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为本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造价咨询、监理、检测、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磋商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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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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