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采购项目为三门峡戴卡轮毂制造有限公司油铝屑销售项目,采购人为三门峡戴卡轮毂制造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谈判采购。
二、项目概况与范围
2.1项目名称:三门峡戴卡轮毂制造有限公司油铝屑销售项目
2.2采购编号:HNCS
2.3三门峡戴卡轮毂制造有限公司拟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油铝屑等废料产品进行销售,供应商需完成上述产品相关的危险废物转移运输及售后服务等工作内容。销售货物清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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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名称 |
年预估数量 |
单位 |
参考2025年12月12日至12月18日铝均价(元/吨) |
拦标价(报价比例)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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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油铝屑 |
68 |
吨 |
21774 |
54.30% |
中标方付款并承担购买过程中产生的运费 |
2.4拦标价:本项目设置最低拦标价,供应商根据给定的铝均价结合报价比例进行自主报价,报价比例低于拦标价(报价比例)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2.5装运期限:乙方接到通知后三个工作日内安排运输车到达甲方装运,未按时转运的,由乙方向甲方支付当次转运额的5‰作为违约金,造成甲方重大环境影响的,由乙方赔偿甲方相关损失;
2.6装运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7合同履行期限:1年;
2.8标段划分:1个标段;
2.9采购方式:谈判采购。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特定技术要求:供应商须具有经相关环境保护部门核准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具备收集、贮存、利用铝灰的相应资质(危废代码HW48 321-026-48);
3.3供应商须按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危险废物名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办理危险废物转移联单(提供承诺书);运输车辆需为新能源车辆(自有车辆提供行驶证及照片,非自有车辆须同时提供与车辆所有人的合作协议);
3.4供应商需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承诺书);
3.5信誉要求:供应商企业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均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
提供承诺函或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企业“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查询结果;因信用中国网站自动链接导致查询方式变更,“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以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上的查询信息为准;
注:以上网站查询内容供应商提供不精准的,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评审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谈判。
四、采购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2025年12月31日至2026年1月6日……下载电子采购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手机:1301109113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fangting@zbytb.com

